
近日,市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 促进工业平稳增长 推动加快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为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7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2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17部门《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 促进工业平稳增长 推动加快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鲁发改工业〔2022〕267号),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决策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7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2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17部门《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 促进工业平稳增长 推动加快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鲁发改工业〔2022〕267号)。
三、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振作工业经济运行,促进工业平稳增长,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方案》包含28条政策措施。可以概括为以下七方面:
(一)促进工业投资稳定增长。包括加快推进182个省、市级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深入推动工业技改提级行动、积极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三方面内容。
(二)保障工业经济有序运行。包括做好煤炭保障供应、强化电力运行调度、提升货物运输通行效能三方面内容。
(三)拓展工业发展市场空间。包括深入推动产业生态创新、加快数字经济赋能、积极推动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稳定和促进家电消费五方面内容。
(四)促进外资外贸稳定增长。包括提升利用外资质量、推动外贸稳定发展、加大企业出口运输保障三方面内容。
(五)强化工业发展要素保障。包括积极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强化能源要素保障、统筹污染物排放指标、畅通工业企业上市融资渠道、加强工业企业投融资对接、健全用工服务专员队伍六方面内容。
(六)优化工业经济发展环境。包括持续提升服务效能、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大力减轻企业负担、精准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四方面内容。
(七)提升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包括完善统筹协调指挥体系、构建运行监测调度体系、建立增长点调度培育体系、统筹疫情防控和工业运行四方面内容。
联系人:李海军 联系方式:0543—3162792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