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申报菏泽市乡村振兴创新创业
共同体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高新区科技创新部:
2022年是我市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提升我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强化科技对乡村振兴的支撑,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实施意见》和《菏泽市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管理意见》的相关要求,现启动菏泽市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共同体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菏泽市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建设依托单位是在菏泽市内注册的农业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和办公条件,优先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牵头承担。鼓励依托单位联合具有技术创新优势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投资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等协作共建。
2、产业方向明确。菏泽市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目的是服务全市乡村振兴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若干措施》(菏发〔2022〕1号):“着力解决大蒜、山药重茬种植、重大病虫害防控、健康养殖和清洁生产、农产品加工增值、农田地力培育、现代农业装备、节水农业等关键技术攻关研究与集成配套”的文件精神,聚焦乡村振兴产业方向,提升我市乡村振兴整体科技水平,切实为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创链、补链、强链。
3、体制机制创新。具有现代化的管理体制,可灵活采用理事会制、公司制、会员制等新型运行机制,鼓励探索农业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入股、转让等形式参与共同体的相关经营,具有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开放的引人用人机制、明确的利益共享机制、市场化的决策机制和高效率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
4、功能特色鲜明。集聚“政产学研金服用”各类创新要素,在现代高效农业全产业链上各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研究、高端人才集聚、企业孵化培育、农业科技培训、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集聚提升等功能方面具有鲜明特色。
5、基础设施完备。具有满足菏泽市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发展需要的科研办公场所和科研仪器设备、良种培育(繁育)场地、种养殖基地等条件。
6、人才队伍健全。具有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科技人才团队和专业服务人才团队,充分吸收科技特派员参与建设。
7、资金保障充裕。具备稳定的建设运营资金投入机制,能保障菏泽市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共同体各项工作运营正常有序。
8、政策支持充分。所在县区有推动菏泽市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发展的决策意见和具体措施,能够为其建设、运营协调提供土地使用、奖励补助、项目审批及建设运营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9、带动作用明显。通过建设打造菏泽市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共同体,能够提升一批优势农业产业,培育一批现代高效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一批农业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广一批现代农业良种,培育一批能扎根服务基层的农业科技人才,带动辐射周边广大农民增收致富,切实提高全市乡村振兴领域的科技水平。
二、申报流程
(一)材料要求
参与本次申报的创新创业共同体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主管部门的推荐申报函,推荐函应包括县区对推动菏泽市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发展的决策意见和具体保障措施。
2、由建设依托单位主持编制,经主管部门审核认可的《菏泽市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实施方案是组织考察论证、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应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建设目的和功能定位;
(2)组织架构和运行管理;
(3)建设期的发展规划、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
(4)建设期内具体可量化的年度建设目标;
(5)资金投入与保障措施
(6)建设期内年度具体资金预算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建设依托单位法人营业证书(复印件)、与合作单位签署的共建协议、成立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决定、专家聘任文件、建设依托单位资金保障证明材料、其他证明基础设施条件或资质的材料。
(二)现场考察
市科技局在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相关形式审查后组织有关技术领域和财务专家对申报建设的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共同体进行现场考察并按照相关内容进行打分,并择优进行批建。
(三)建设期及考核
建设期一般为三年,获得批建的菏泽市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共同体每年应按照《菏泽市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向市科技局提报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报表,享受菏泽市市级科技计划优先立项和优先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山东省创新创业共同体等政策支持。建设期满后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建设成效进行考核。
(四)其他要求
请各县区主管部门对照结合本县区乡村振兴领域产业特点,认真梳理组织,聚焦各县区特色现代高效农业,凝聚“政产学研金服用”资源合力,为全市乡村振兴提供更大科技动能。相关申报材料请于于2022年6月30日前发送至市科技局农业科技科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分别加盖建设依托单位和县区主管部门公章报送至市政府大楼621室。
联系人:许松
联系电话:0530-5310772 >0530-5310772
附件:《菏泽市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管理意见》
菏泽市科技局
2022年6月2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