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战略部署和《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聊办发〔2021〕9号)要求,培育和储备一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的申报主体,发挥农业科技园区对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步伐,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按照《聊城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聊城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聊城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聊城市区域范围内的管理机制新、技术力量和创新能力强、产业特色明显、产业规模适度、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各类农业园区。
二、申报条件
1.园区申报单位是在聊城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2.园区目前具有一定的产业化规模、经济基础和建设基础,有一定的建设规模和明确的地理界线,有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明确的主导产业,产业链明晰,能够通过技术传播和产业辐射模式,推动区域现代农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3.园区应有明确的依托单位,有较强的科技开发和转化能力,应有比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体系,具有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等科技服务等工作的能力,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和完善的技术转化服务体系。
4.园区管理科学,申报园区应建有园区管理服务机构,建设主体一般要具有明确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三、建设要求
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期一般为3年。园区建设任务和要求:
1.园区规划完善,功能定位准确。园区建设要根据上级和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专项相关规划制定总体发展规划;园区四至地理界限清晰、规模适度;总体发展规划的指导性和调控引领作用强。园区建设要制定年度建设实施计划,严格遵守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资源环境保护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建设任务明确,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围绕创新创业的总体要求,园区建设要积极培植特色高效农业产业链,提升产业效益,延长产业链条,培育产业集群,开展全产业链创新;要着力解决园区及周边农业发展的重要科技问题,开展农业高新技术和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引进、培育优秀农业科技人才,集聚孵化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要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强化特色产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创新创业、企业孵化、技术培训、信息交流、投融资等产业技术服务,打造双创科技服务平台,积极探索建设技术创新示范、科技成果转化孵化、特色产业信息服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等功能一体化的基地和中心;
3.创新资源聚集,措施保障有力。农业科技园区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和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建设市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配套完善的专业化科技创新及服务平台,在聚集创新人才、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有一定突破;具备相对完善的技术转化服务和技术培训体系,能够为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乡土人才等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支撑。
四、申报程序
1、园区建设单位经所在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批准审核通过并签署意见、盖章后,向市科技局推荐。
2、每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限报1家。
五、申报材料
1.聊城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附件1);
2.聊城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规划编写提纲(附件2);
3.附件证明材料。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认真学习研究《聊城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暂行办法》,围绕区域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加强调研,做好园区推荐工作。
2.按时报送材料。请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农业科技园区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并附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科。
联系人:孙素华 张平
联系电话:8378988
邮箱:lcskjjnsk@lc.shandong.cn
聊城市科技局
2022年6月1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