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根据《新泰市促进家电消费的若干措施》(新商务字[2022]11号)规定,为进一步方便消费者享受政策红利,规范家电消费券使用范围,现在新泰境内拟确定5家限上商贸企业进行此次消费劵使用工作,消费券补贴限于6月5日—6月30日,在指定的5家家电销售企业(见附件)中购买的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四类商品,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新泰市商务局(府前街2号)当面反映,也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公示电话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4日
公示电话:0538-7222641 >0538-7222641
新泰市商务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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