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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自然资源局关于阿坝州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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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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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州自然资源局关于阿坝州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阿府办发〔2022〕1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卧龙特别行政区,有关单位:

州自然资源局编制的《阿坝州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阿坝州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以及州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州委刘坪书记关于“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落实”的理念,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扎实做好2022年度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四川省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川办发〔2022〕44号)、《阿坝州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

我州地形地貌多样、地质构造复杂,是全省地质灾害多发区、易发区之一,受“5·12”汶川特大地震、“8·8”九寨沟地震对我州地质结构深层次影响,在遇集中短时强降雨或长时间降雨情况下,极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地质灾害“隐蔽性强、突发性高、危害性大”的态势依然没有改变,地灾隐患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灾害损失重是“基本州情”。根据2022年汛前排查结果,目前全州共有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4243处,威胁46374户、20.66万余人生命安全,威胁146.93亿元财产安全,防灾形势极其严峻,防治任务十分繁重。

二、2022年气候趋势预测及诱发因素

(一)2022年气候趋势预测。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22年我州年平均气温较历年偏高,年总降水量较历年偏多。预计2022年汛期(5~9月)我州雨季开始期,州中部、南部在4月下旬末,其余县在5月上旬前期;6月下旬、7月上旬到中旬、8月中旬后期和下旬,有暴雨洪涝出现,个别乡(镇)暴雨洪涝强度偏强;9月中下旬到10月上旬有一段秋季连阴雨天气,强度较历年相当;6月我州中东部有5~10天夏旱发生,7月中旬后期至8月中旬前期有15~20天伏旱发生,夏旱、伏旱强度较历年相当。预计2022年雨季结束期在10月下旬。

(二)诱发地质灾害因素。地质灾害致灾因素主要分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我州大部分地区属高山峡谷地带,山高坡陡,地质构造复杂,地层岩石破碎,松散堆积层、高危高位危岩体、地震形成的碎屑物以及极端强降雨等是引发各类地质灾害的主要自然因素。工程建设开挖切坡、爆破、加载、弃渣随意堆放、人畜饮水随意漫流、不合理采矿、切坡建房等活动是造成地质灾害的主要人为因素。

1.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

小时降雨量达35毫米以上或日降雨量在50毫米~99.9毫米(即:暴雨)易引发地质灾害;日降雨量在100毫米~250毫米及大于250毫米(即:大暴雨,特大暴雨)极易引发大范围、大规模的地质灾害并形成灾害链。长时间的持续降雨也易引发地质灾害。

2.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

崩塌:爆破震动、开挖坡脚、弃土不当、排水进入岩土体裂隙等往往会使破裂的岩土体发生崩落而形成崩塌灾害。

滑坡:(1)修建公路、铁路、依山建房建厂等工程,常因切坡导致坡体下部失去支撑而发生下滑;(2)水渠和水库的浸溢漏水,工业生产用水和废水随意排放,农业灌溉等会促使水流渗入斜坡坡体,加大孔隙水压力,软化土体,增大坡体容重诱发滑坡;水库水位上下急剧变动,加大坡体动水压力,也可诱发滑坡;(3)堆填加载,斜坡上兴建楼房,修建重型工厂、大量堆填土石、矿渣等打破斜坡原有平衡而沿软弱结构面整体下滑形成滑坡;(4)劈山采矿的爆破作用,使斜坡岩土体振动破碎,产生滑坡;(5)山坡上乱采滥伐,坡体失去保护,有利于雨水等流水渗入而诱发滑坡。

泥石流:在沟谷两岸斜坡修建铁路、公路、水渠以及其他工程建筑的弃渣不合理堆放以及滥伐乱垦使植被消失,山坡失去保护,土体疏松,加重水土流失,为泥石流形成提供了丰富的松散固体物质,当遇暴雨提供足够的搬运动力极易引发泥石流。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期。汛期(5月-9月)是全州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高峰时段主要在主汛期(6月-8月),特别是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100毫米以上的时段,需予以重点关注。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以整个工程建设期为重点防范时段。

(二)重点防范区域。包括全州13个县(市),主要分为:

1.岷江流域:包括松潘县、茂县、黑水县、汶川县、理县。防范重点为州辖区内岷江及其支流和汶川县水磨镇、三江镇、卧龙特区卧龙镇、耿达镇等“8·20”汶川特大山洪泥石流、“8·16”暴雨洪涝灾区以及位于岷江断裂带、虎牙断裂带、茂汶-汶川断裂带、映秀-北川断裂带附近的县城和乡(镇)。

2.大渡河流域:包括马尔康市、金川县、小金县、壤塘县。防范重点为州辖区内大渡河及其支流以及位于抚边河断裂附近的县城和乡(镇)。

3.涪江流域:包括九寨沟县、松潘县部分地区。防范重点为州辖区内涪江及其支流和九寨沟国家地质公园等“8·8”九寨沟地震灾区。

(三)重点防范对象。城镇、学校、医院、集市、农家乐、工矿企业、景区和安置点、在建工程工棚和施工区等人口聚集区、靠山靠崖、临沟临坎和切坡建成的农村住房等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员和重大基础设施。

(四)重点防范灾种。汛期以泥石流、滑坡、崩塌为重点防范灾种类;非汛期以滑坡、崩塌为重点防范灾种。

(五)重点防范隐患点。目前,全州已查明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4243处,逐一落实针对性防灾措施并加强防范,须予以重点防范。坚持动态防灾理念,对新增隐患点、销号复活点及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落实措施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对已实施工程治理且治理工程措施目前运行良好、防灾功效明显或通过实施避险搬迁安置已无威胁对象,并经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调查核实确认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及时予以核销,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四、主要防治目标及措施

(一)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地质灾害防治理念,健全完善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防治体系。及时开展隐患巡排查、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应急、气象、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的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会商调度和联防联动,确保地质灾害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科学规范建设工程活动、生产活动,加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成灾风险研判,严禁因人为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高效高质量推进我州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抓实抓细地质灾害各项防灾措施落实,树牢扎紧防灾工作底板,力争实现我州全年地质灾害零伤亡目标。

(二)措施。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面对我州脆弱的地质环境和频发多发的地质灾害防灾形势,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地质灾害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以及防范胜于救灾的防灾理念,抓实抓细各级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每个公民防灾减灾的个人责任的“四方责任”,不断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逐步构建完善“政府牵头、层级管理、多方协同、全民参与”的地灾防治工作新格局。将“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落实的”理念贯穿于汛期始终,加大“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力度,严格落实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两书一函”制度,确保防治责任和各项防灾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2〕121号)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分工协作、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防灾合力,将国务院及部、省、州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逐级落实到基层一线,把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逐一落实到点到人,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层层落到实处。

2.加强隐患动态巡查排查。把隐患排查整改贯穿于地灾防治工作始终,切实强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工作。从保护对象上,重点加强对重点场镇、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医院、敬老院、聚居区、居民安置点、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点、山区农家乐、露营地、农贸集市、工矿企业、水利设施、公路沿线、在建工程等人员聚集区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从地形地貌上,要重点加强靠山靠崖有人居住地段、临沟临河、泥石流堆积区、房屋建设开挖切坡点、道路切坡路段等成灾风险高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根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果,修编完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完善隐患点责任清单台账,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明确预警方式、撤离路线、临时安置场所和防灾任务、责任人、监测人等,并在危险区明显位置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编制发放“两卡一表”,入户张贴完善“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隐患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对施工工棚、施工工地及其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切实保障在建工程和施工人员安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认真部署开展本系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排查成果和防灾措施函告县(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和工程建设业主单位。

3.完善人防技防并重监测预警网络。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覆盖基层的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体系,确保预警信息及时高效传递至最基层一线。加快推进地质灾害自动化实时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工作,对特别重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继续完善雨量计、地表位移及深部位移监测、泥位计、预警广播等多参数专业监测点建设,运用新技术、新方法结合隐患点专职监测员巡查监测,不断提高监测预警的精准度和时效性。严格执行“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为核心的三避让机制和“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细化工作制度,优化预警阈值设置,强化主动避让措施,严格风险管控,努力降低因灾损失。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作用,严格按照省、州有关规定对专职监测人员给予补助,提高监测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

4.加强值班值守严格灾情报告。应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值守制度,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和通讯畅通,明确值班工作职责,确保不缺岗、不漏岗、不误事。落实专人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日报、月报、季报等工作制度,加强地质灾害成功避险案例及预警预报反馈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或者出现重大险情,必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阿坝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阿坝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规则(试行)》和州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阿委办〔2022〕23号)、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和突发地质灾害信息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阿州地灾指办〔2022〕34号)等要求,对信息进行认真核准,统一口径后逐级上报,加强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对接沟通,确保报送信息数据准确、及时,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5.加强宣传培训做实避险演练。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等为宣传平台,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并采取举办培训班,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组、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学校现场讲解、播放警示教育片、入户张贴“防灾避险明白卡”等多种方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宣讲防灾避灾知识,力争做到点对点宣传、面对面宣传,努力做到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实现地质灾害易发区宣讲培训逐村逐点逐户全覆盖,全面提高基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对排查出的地灾隐患点,按照一点一跑实战化要求,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开展防灾避险演练,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至少每年开展1次避险演练,着重突出主动预防避让的“双盲”和断路、断电、断网等特殊情景下的实战化演习,使广大群众通过亲身参与避险疏散、自救互救,充分知晓预警信号、避险路线、避险场所及避险转移流程,切实增强受威胁群众应变求生逃生能力,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水平。

6.加强监管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2〕121号)等规定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和项目建设业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地质灾害的发生。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并督促各乡(镇)政府做好农村切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公路修建在建工程的切坡开挖、弃渣堆放、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督和管理;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河道、水利设施修建在建工程切坡开挖、弃渣堆放、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督和管理;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市政公用设施修建在建工程切坡开挖、弃渣堆放、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督和管理;经济和信息化、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切坡开挖、弃渣堆放、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督和管理;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做好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形成防灾合力。

7.强化工程治理消除隐患。积极开展严重威胁城镇、学校、医院、村庄等人口密集场所,且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自然因素引发的以政府出资为主,人为因素诱发的由责任单位负责及时治理”的原则确定工程治理责任主体,并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开展有效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加大治理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项目业主要严格按程序操作,严格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并落实驻场代表,严把设计、施工、监理资质关口,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项目按期高质量完工发挥防灾效益。

8.加快推进防治体系建设。继续高效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按照“责权统一、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原则,合理规划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决策部署,加强组织保障,精心谋划辖区内搬迁与治理等民生项目的实施,全力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已完工的项目要加强后期管理维护工作,确保防灾工程发挥长效的防灾功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保护类项目的监管,认真盘点检查项目进展情况,找出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抓住重点难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动项目的实施,确保各项惠民工程顺利完成。

附件:1.阿坝州地质灾害防御责任人

      2.阿坝州地质灾害防治五级包保责任州级领导包县(市)责任清单

      3.阿坝州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细表

(下载:阿坝州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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