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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天府新区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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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 发布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日期: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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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川天管协调办〔2022〕6号签发单位: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

签发时间:2022-06-02生效时间:2022-06-02

2022 年,四川天府新区(以下简称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府新区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都都市圈和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等战略部署,聚焦做优做强基础功能、核心功能和特色功能等发展需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做好基础信息公开,突出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完善各项工作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扎实做好基础信息公开

(一)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落实。除依法不予公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外,各单位应当根据决策需要,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应当充分听取相关群众意见建议。决策作出后,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应当及时将决策事项通过政府公报、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公开目录”)、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以下简称“新区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方式依法公开。

(二)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集中公开建立政策文件动态更新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通过政府公报、公开目录、新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公示栏等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各单位每年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1全面清理,并在新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分列,规范公开并配备解读。未经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做好政策解读回应。严格落实《成都市政策解读规定》,坚持并完善政策解读人制度,同步公开解读机构、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丰富解读形式,采用一图读懂、音视频等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充分评估政策发布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切实做好政策发布前的审查、风险评估和发布后的引导工作。

二、突出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重大部署决策落实公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都都市圈建设、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以及三个做优做强”“四大结构调整等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政策宣传、信息公开。

(二)加强财政经济、产业、科创类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新区经济发展各种规划政策,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要求,及时公开基础设施、现代产业体系等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聚焦创新驱动,持续公开科创领域系列政策。围绕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业领域纾困等,持续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四川天府新区2022营商环境建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涉企政策文件的发布、解读、咨询、兑现落实等信息集成公开多渠道、多维度推动新的减税降费政策精准传递断扩大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街道须及时公开债务限额、余额。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常态化公开工作。推进政府采购信息依法规范公开。

(三)加强民生服务类信息公开。重点推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稳岗信息公开。深化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服务供给相关政策信息公开。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老一小服务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补短板提质量的政策推送。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对污染防治管控、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及时公开。加大对乡村全面振兴相关政策的公开力度。

(四)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以更大力度更加有效的方法,提升重大风险信息发布的覆盖率、精准度和时效性。加强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发布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加大解读力度,及时权威回应涉疫舆情。主动公开食品药品、水电燃气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依法依规公布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深入做好基层政务公开

(一)深入落实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按照《四川省关于印发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2157 号)要求,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着力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在深化公开促决策、管理、服务、执行、创新等能力提升方面有所成效各单位应于2022520日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于年底形成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二)创新开展政务公开活动。要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重点围绕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共安全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活动。活动期间要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听取、吸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充实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21231日前填充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新区实际,优化更新现有在新区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或集成公开的方式,充实目录内容,规范公开各类信息,确保目录应用落到实处。

(四)完成政务公开专区(专窗)建设。20221231日前完成政务公开专区(专窗)建设,在政务服务大厅、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专窗),提供信息查询、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等服务。

四、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维护质效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主动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本单位编制并在新区门户网站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要及时转为主动公开。

(二)提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维质量。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鼓励创新网站运营模式;强化政府网站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建设,推动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重要信息要做到多人审看、专人把关,务必保证表述规范、内容准确;规范政府网站域名动态管理;及时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依法处置假冒政府网站。有效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完善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注销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创新运维管理方式,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填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杜绝瞒报、漏报,支持依托本地融媒体中心发布信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积极发掘政务新媒体优秀账号,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竞争力的政务新媒体。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同步更新、办事服务同根同源,方便企业群众获取信息、网上办事。

(三)增强政府公报权威性便民性。统一刊登管委会政策文件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升编辑水平,促进政策文件质量提升。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开专区等场所要主动及时放置各级政府公报,方便群众查阅利用。加强政府网站公报专栏建设完善检索、浏览、下载等功能。

(四)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建立健全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顾问、会商研判和专题报告制度,对重大疑难信息公开申请答复风险进行全面评估;严格按照《四川天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程》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拓展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渠道,及时更新公开指南;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完善办理流程和示范答复文本。

五、完善各项工作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要健全主要领导负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机构)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法定责任主体职责,落实专人专责,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履行好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各单位要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回应、评估工作;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对其他政务舆情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加强突出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二)加强能力培训。要建立政务公开人员培养机制,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人员变更,务必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不断档。加大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力度。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不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能力。

(三)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不断完善评价指标。要根据上级和主管部门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将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考核,强化激励问责,工作推进扎实有效的,按照规定予以表扬,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上一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督促整改。

附件:四川天府新区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任务分解表

任务名称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一、扎实做好基础信息公开

1.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公开

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落实。

各部门,各街道

除依法不予公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外,各单位应当根据决策需要,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

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应当充分听取相关群众意见建议。决策作出后,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应当及时将决策事项通过政府公报、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公开目录”)、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以下简称“新区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方式依法公开。

2.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集中公开

建立政策文件动态更新机制。

各部门,各街道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通过政府公报、公开目录、新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公示栏等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

各单位每年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1次全面清理,并在新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分列,规范公开并配备解读。

未经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3.做好政策解读回应

严格落实《成都市政策解读规定》,坚持并完善政策解读人制度,同步公开解读机构、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各部门,各街道

丰富解读形式,采用一图读懂、音视频等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每年至少发布1条一图读懂、音视频等形式政策解读。

充分评估政策发布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切实做好政策发布前的审查、风险评估和发布后的引导工作。

二、突出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4.加强重大部署决策落实公开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都都市圈建设、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以及三个做优做强”“四大结构调整等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政策宣传、信息公开。

办公室、发展和经济运行局、公园城市局等部门,各街道

5.加强财政经济、产业、科创类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新区经济发展各种规划政策。

发展和经济运行局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要求,及时公开基础设施、现代产业体系等重点项目实施情况。

国际合作局、投促中心、新经济局、总部经济局、文创会展局、公园城市局等部门

聚焦创新驱动,持续公开科创领域系列政策。

科创和人才局

围绕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业领域纾困等,持续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四川天府新区2022营商环境建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涉企政策文件的发布、解读、咨询、兑现落实等信息集成公开多渠道、多维度推动新的减税降费政策精准传递,多渠道、多维度推动新的减税降费政策精准传递。

各部门,各街道

不断扩大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

各部门,各街道

及时公开债务限额、余额。

各街道

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常态化公开工作。

财政金融局

推进政府采购信息依法规范公开。

各部门,各街道

6.加强民生服务类信息公开

重点推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稳岗信息公开。

社区治理和社事局

深化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服务供给相关政策信息公开。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老一小服务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补短板提质量的政策推送。

社区治理和社事局

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发展和经济运行局、公园城市局、生态环境和城管局、统筹城乡局、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对污染防治管控、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及时公开。

生态环境和城管局,

各街道

加大对乡村全面振兴相关政策的公开力度。

统筹城乡局,各街道

7.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

以更大力度更加有效的方法,提升重大风险信息发布的覆盖率、精准度和时效性。

应急局

加强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发布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加大解读力度,及时权威回应涉疫舆情。

公园城市局、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公安分局、应急局等部门,各街道

主动公开食品药品、水电燃气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发展和经济运行局、统筹城乡局、市场监管局

依法依规公布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应急局

三、深入做好基层政务公开

8.深入落实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2157 号)要求,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着力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在深化公开促决策、管理、服务、执行、创新等能力提升方面有所成效。

各街道

2022520日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于年底形成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9.创新开展政务公开活动

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重点围绕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共安全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

各部门,各街道

活动期间要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听取、吸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10.充实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目录

20221231日前填充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

各部门,各街道

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新区实际,优化更新现有在新区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或集成公开的方式,充实目录内容,规范公开各类信息,确保目录应用落到实处。

11.完成政务公开专区(专窗)建设

20221231日前完成政务公开专区(专窗)建设,在政务服务大厅、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专窗),提供信息查询、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等服务。

公园城市局、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行政审批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各街道

四、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12.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维护质效

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主动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本单位编制并在新区门户网站公开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各部门,各街道

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要及时转为主动公开。

13.提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维质量

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鼓励创新网站运营模式;强化政府网站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建设,推动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

党群工作部

规范政府网站域名动态管理。

及时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

依法处置假冒政府网站。

有效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完善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注销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创新运维管理方式,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规范填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杜绝瞒报、漏报。

支持依托本地融媒体中心发布信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积极发掘政务新媒体优秀账号,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竞争力的政务新媒体。

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同步更新、办事服务同根同源,方便企业群众获取信息、网上办事。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重要信息要做到多人审看、专人把关,务必保证表述规范、内容准确。

各部门,各街道

14.增强政府公报权威性便民性

统一刊登管委会政策文件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升编辑水平,促进政策文件质量提升。

办公室

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开专区(专窗)等场所要主动及时放置各级政府公报,方便群众查阅利用。

行政审批局,各街道

加强政府网站公报专栏建设完善检索、浏览、下载等功能。

办公室、党群工作部

15.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建立健全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顾问、会商研判和专题报告制度,对重大疑难信息公开申请答复风险进行全面评估。

各部门,各街道

严格按照《四川天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程》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

拓展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渠道,及时更新公开指南。

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完善办理流程和示范答复文本。

政法委

五、完善各项工作保障

16.落实主体责任

要健全主要领导负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机构)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各部门,各街道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法定责任主体职责,落实专人专责,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

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履行好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行政审批局

要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回应、评估工作。

各部门,各街道

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对其他政务舆情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加强突出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17.加强能力培训

要建立政务公开人员培养机制,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人员变更,务必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不断档。

各部门,各街道

加大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力度。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不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能力。

各部门,各街道

18.强化监督考核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不断完善评价指标。

行政审批局

要根据上级和主管部门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将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各部门,各街道

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考核,强化激励问责,工作推进扎实有效的,按照规定予以表扬,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行政审批局

对上一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督促整改。

各部门,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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