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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县卫生健康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立足我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部门职责,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以建设“健康”为核心,深入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了《天全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党纪党规,定期研究部署工作,明确年度任务、目标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放管结合、依法行政和作风建设五个方面的主要问题进行自查,事项全部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和公开透明运行,做到“应上尽上”、“一网通办”。按要求精简材料,压缩时限;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受办,做到“应进必进”;涉企事项告知承诺制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到位;“三项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严格落实到位。对我局行政许可13个大项、47个子项、47项具体业务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持续优化办事流程,将仅需形式审查的事项全部纳入即办件,共计35项,占总业务项74%。
(二)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强进度督促,及时通报情况。完成公共场所、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放射卫生五个专业双随机任务。
(三)持续完善卫生健康信用监管体系。强化医疗卫生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以医疗机构规范执业为重点,开展信用监管,推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对全县96家医疗机构实施全覆盖监管。
(四)强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管。依法规范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医疗行为等监督管理。推行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落实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全年实施不良执业行为记分26家,共记84分。
(五)全面提升依法防控能力。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力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哨点)设置,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制度、首诊负责制、发热病人闭环管理等相关疫情防控各项制度,确保发热等新冠相关症状病人第一时间筛得出来、留得住、转得走,将疫情防控第一时间挡在门外。
(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管理。落实《天全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坚持“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对符合废止或修改条件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和修订,近年我局共拟定2份规范性文件,分别为《关于印发天全县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试行)》和《关于建立和完善卫生健康人才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均符合相关规定。
2、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明确规定公平竞争审查主体、审查范围、审查形式和审查标准,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经清理,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内无限制竞争的政策文件。
3、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全面梳理并动态调整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其中行政许可47项,行政处罚290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奖励14项(其中12项暂停中),行政确认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裁决0项,公共服务13项,将权力清单目录在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和天全县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明确权力边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
一是完善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听证制度。二是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在涉及全系统基本建设、卫生改革、出台重大政策等方面,实行集体议事、会议表决,做到不经过领导集体讨论不决策。三是进一步落实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和流程,涉法议案坚持由局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办审查后送主管领导审核,规范审查意见书格式,落实合法性审查时限,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四是实施行政决策专家论证评估制度,明确要求凡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卫生改革政策、区域规划和医院设置规划等列入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
(八)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注重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定了行政调解申请受理制度、告知制度、回避制度等一系列程序性规定,为有效依法化解有关矛盾纠纷和行政争议提供制度保障,近年来全系统未发生影响较大的信访事项。
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健全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行政应诉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信访衔接机制。畅通卫生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履行复议被申请人义务,加大案件和解、调解力度,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严格执行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近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
3、强化“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据县委、县政府“两法衔接”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对接工作。今年无移送公安部门案件。
(九)落实法治建设保障措施
一是制度保障。县卫健局党委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意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今年集中专题学法5次,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方式相结合,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法治能力作为提升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
二是队伍保障。高度重视普法队伍建设,加强对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建立了一支政治过硬、思想坚定、业务精干的普法队伍。今年集中学习法律的时间每人不少于30课时,完成法治教育在线学习37人次,共计69190分钟。
三是素养保障。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涉及到法治方面的相关工作,均以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升卫健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能力水平。
(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创新宣传形式,实施精准普法
1、健全社会普法制度。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印发了《天全县卫健局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通知》,规范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卫生健康执法监管作用,确立了执法人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对案件参与人进行释法说理,对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对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等制度,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执法案件整理成行政执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在我局微信公众号“健康天全”公示,并将该工作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常规工作之一。
2、多形式精准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转变普法理念和普法方式,把普法融入卫生执法、卫健日常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3、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在2021年雅安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中荣获团体二等奖,获得一等奖一人,获得二等奖一人。
三、贯彻落实三项制度
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涉及到法治方面的相关工作以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升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能力水平。
(一)强化制度保障。修订了《天全县卫生健康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天全县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和重大案件审核工作制度》、《天全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天全县卫生监督机构推行卫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确保卫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
(二)强化政务公开,落实执法公示制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力度,建立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在卫健局微信公众号设立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卫生健康政策法规、权力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及时公示行政处罚及行政审批事项。
(三)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配置执法记录仪4台,在执法过程中全程使用执法文书,执法过程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今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8件(其中:一般程序14件,简易程序44件),罚没款人民币43100元。
(四)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卫生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遵循公平、公正、合法、规范的原则,聘请律师1名对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对处罚案件是否属于本局职权、执法人员是否符合要求、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执法文书是否完备等方面进行审核。2021年办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一件(对公民处以12000元的行政处罚),严格施行法制审核程序,落实案件集体讨论。
四、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行之有效的执法联动机制亟待完善;经费保障、工作措施落实还不够到位,相关制度和机制亟待进一步落实。
五、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完善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更进一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公布的政务服务、行政权力等清单事项,推进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权力事项标准化,全面落实依法治县工作要求。二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卫生健康简政放权,对标“更加彻底地放、更加有效地管、更加优质地服”的政策要求,做好承接、取消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三是严格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力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持续推进专项督查、信用监管。四是落实普法责任,实施精准普法。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快转变普法理念和方式,将执法与普法紧密联系,将普法进一步融入到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提升卫生健康法治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人文性,为打造人民满意的健康天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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