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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积极推进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机关建设为目标,以增强法治观念、完善机制、创新体制、加强监督、化解矛盾为着力点,紧紧围绕我县农业农村各项工作,逐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为我县乡村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总体情况
(一)加强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
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切实把法治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一是带头守法学法用法,通过局党组会、“三会一课”等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工作;二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主持制订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配齐配强执法队伍,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落实局党组会、局班子会议事规范,带头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信息公开等制度规定。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紧扣习近平法治思想主线,局党组中心组、党组及干部职工大会等每年度至少安排2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谁执法谁普法”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我局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以“七五”、“八五”等时机为契机,组织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会议集中学、系统培训学等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集中学法或自学法律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40小时,农技干部职工每年学法不少20小时。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均完成2021年普法学习年度学法考试,通过率100%。二是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注重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执法人员掌握和运用职责必备法律,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认真做好局机关执法人员的更换和申领执法证考试,严格持证上岗,适应“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三是丰富灵活普法载体。我局注重灵活普法宣传载体,结合“三八”、“五四”等节日、党日活动,充分利用电子LED屏、横幅、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QQ群等宣传媒介开展法治宣传。今年来,我局共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268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横幅等累计5条。四是加强警示教育学习。我局注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违法违纪案件和典型案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学习,以案说法,引以为戒,引导党员干部治党纪、守国法、履职责。今年来,召开党风廉政会议11场次。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学法用法普法制度,提升法治能力和氛围
2021年我局制订《天全县垂钓管理办法》、《天全县打击上次航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天全县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天全县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工作实施方案》、《天全县农业农村局天全县公安局天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县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天全县渔船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等文件,牢固树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意识,实行“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把普法融入各项服务管理之中。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过程中不少于2人,实行主动亮证执法,农业行政执法案件,依法在局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文明规范执法全过程,规范执法台账和执法文书的制作,确保所有执法行为有据可查。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我局对所有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案件处理意见、处罚决定,都严格进行法治审核。今年开展了农资打假“春雷”、渔政“亮剑”、私屠滥宰“扫雷”、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等专项整治行动,制订农业农村部门年度抽查计划,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保证双随机监管事项全覆盖,全面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坚决杜绝随意检查和选择性执法,切实减少涉企检查频次,提高检查效率。今年查处的27个农业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适应,法律准确,审批齐全,没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复议机关或者法院撤销的案件,没有发生一起涉法上访或群体性闹事事件发生。
(三)加强行业安全与监督执法,稳定农业农村发展
(1)渔政十年禁捕
一是建渔政协助巡护队伍,根据天全县河流水域分布实际情况,该渔政协助巡护队伍共21人。渔政协助巡护队伍负责常态开展天然水域日常巡查监管,每个工作日河流及岸线巡查不少于2次,禁渔期间(每年3月1日—6月30日,8月20日-9月25日)不少于3次。
二是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签订天全芦山渔政联合执法协议,在青衣江河段,与芦山县开展联合执法。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建立重点区域挂牌整治、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同时开展非法捕捞百日攻坚工作和中国亮剑2021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和宣传车辆65余次,参加执法检查人员349余人次,查处行政案件4起,处罚7人,罚款7000元,2件已完结,2件仍在侦办中;侦破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处罚7人,均已结案;劝离垂钓人员80余人次。
三是建立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细化考核细则,明确网格职责任务,并将禁捕网格划分和监管责任通过公示牌的方式进行公开公布,规范网格制度,保障制度正常运行。
四是设立并公布举报监督热线,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响应出动。按时处理、按时办结中国渔政执法举报受理平台和部际工作专班、省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长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问题线索,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工作。
五是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今年共开展8次增殖放流,共计放流87.6334万尾(其中包括齐口裂腹鱼、重口裂腹鱼、白鲢等)。
六是开展政策宣传,共计张贴禁渔公告6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1468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35幅,制作广告牌46个,电视台宣传600余次;开展市场、涉渔餐馆专项检查,张贴了监督告示牌200张,签订承诺书60家。
(2)农资专项打假
一是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出动车辆100余台次,检查企业(经营摊点检)400余个次,整顿市场80余个次,悬挂宣传横幅20幅,责令整改40余家,主要存在问题是:进销货台账不健全,各项制度不规范。我局积极配合省市农药检定所完成了农药及农产品抽样的相关工作,共抽检辖区农药经销点3个次,抽检农药样品6个批次,抽检结果1批次不合格,其余批次全部合格。共抽检农产品样品66个批次(蔬菜水果38个批次,畜禽产品22个批次,水产品6个批次),抽检结果蔬菜5批次不合格,其余批次全部合格,不合格批次已移送天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处理。同时设立宣传展板,宣传选购、识假辨假与依法维权等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各类进销货台账300余份。
二是开展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从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加强制度建设四个方面入手,严把生产、流通和使用三个关口。结合全县实际,针对农药市场产品繁多杂乱,主要从农药经营源头着手,着重查验登记证号、产品商品名、防治范围和防治对象。执法过程中“坚持五个不放过”原则,加大农药打假力度,组织力量对辖区内10个乡镇的农资经营单位及网点实行拉网式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保证农资市场监管不留盲区死角。重点加大对本县农资批发市场和乡、村农资集散地的检查力度及全县种植大户投入品的监管,严厉查处在产品标签标识、产品质量、广告宣传以及农业生产投入品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查处农产品质量案件7起,处罚7人,罚款600元,6件简易案件,1件一般案件。
(3)动物监督管理
一是开展兽药、饲料等专项整治工作。严把畜禽生产、流通关口,指导各乡镇对辖区内的养殖场,饲料、兽药经营户进行重点和专项的拉网式检查,严厉查处在畜牧业生产投入品销售、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404人\次,检查饲料、兽药经营户196个\次,完成省、市下达的2021年饲料、兽药产品质量抽检任务和多批次猪肉、禽、蛋兽药残留采样工作。
二是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管理。开展检疫、防疫监督、屠宰场监管、“瘦肉精”检测,加强生猪屠宰场监管,严格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两项制度。与生猪定点屠宰场签订了《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安排专人进行检疫,认真做好进场检疫、“瘦肉精”检测、宰前检疫、同步检疫工作,监督指导屠宰场做好非洲猪瘟、品质检验工作。对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不予出场,坚决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屠宰上市猪肉受检率达到100%,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坚决杜绝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病害肉,“瘦肉精”肉上市。今年按照上级部门安排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的工作力度,对进出县境和上市流通的动物依法开展产地检疫和流通环节“瘦肉精”检测,产地检疫开展率达100%。
三是饲料、兽药等养殖投入品监管。对全县32个饲料经营户、9户兽药经营户逐户进行多次饲料、兽药法律和法规的培训,要求其建立详细、规范的营销台账。按照兽药GSP的要求对9户兽药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经营企业检查面达100%。我局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组织各乡镇对全县存栏50头以上的生猪、30只以上的羊和10头以上的牛养殖户开展了“瘦肉精”拉网式检测,尚未发现养殖户使用“瘦肉精”等违规添加物;开展“兽药抗菌药整治五年行动”工作,印制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份,送达并张贴到全县规模养殖场、屠场、饲料、兽药经营户,同时利用培训、会议等方式做好宣传,从舆论上使有关畜产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没有立足之地。
四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2021年上半年我县个别乡镇生猪异常死亡情况不断发生,为避免疫情风险,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加强疫情监测和宣传,发放各类告知书2000余份,在全县范围内密切关注新发病生猪和病死生猪的动态,加强与无害化处理公司公司的信息互通,及时对死亡畜禽进行规范处置。
五是认真开展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9号的规定对生猪运输车辆进行条件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目前全县备案46辆。
六是强化执法力度。截至目前,查处案件16件,其中遗弃死亡生猪案件4件,非法调运生猪案件9件,饲料案件2件,养殖场养殖问题1件,共计处罚16人次,罚没金额91759.8元。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氛围不够浓厚,部分业务股室、下属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等重要内容未能完全熟练掌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加强合力。二是工作人员法治工作意识还不够,主要原因为对法律法规理解不够深入,认同感弱,需要进一步加强涉农法律法规宣传。三是执法行政执法案卷与省、市每年制订的案卷评查标准,特别是案卷归档方面存在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整理。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普法教育宣传,提高监管对象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三是加强行政执法案件归档管理,依据新印发的行政文书格式理顺归档流程,提高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水平。
四、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建立长效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推动农业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实施农业依法行政夯实基础,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一)强化职权法定
进一步理顺内部执法关系,明确行政执法程序和标准,规范和监督执法活动,使依法行政真正成为硬要求、硬约束。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行政文件制订程序,使每一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和对外签订的合同都符合法律的要求,体现法律的精神,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订质量,确保法治统一、政策协调、权责对等、运作规范。
(二)规范行政执法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则和行政执法监督程序规则,使每一个执法办案环节都符合行政执法程序规范。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实行行政处罚基准控制、程序控制和监督控制,减小自由裁量权的弹性空间。落实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培训率保持在100%。
(三)开展普法宣传
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在普法中的责任。加大宣传,努力营造学法用法护法氛围,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3.15”、“三下乡”、“法治进乡村”等契机,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大力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及时了解涉农法律法规和党中央一系列方针政策,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激发学法用法护法的积极性,从而推进法治政府和依法治农进程,为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围绕重点领域开展整治
一要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大力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二要以保证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组织农资市场和农产品定点监测和抽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逐步建立准入制和追溯制。三要以保证农民群众利益为重点,落实好年度各项工作,狠抓假劣农资源头的监管,加大查处力度。促进全局各项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工展,取得新实效。
(五)深化农业法治信息公开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公开指南和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利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农业执法信息进行公开,促农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开展执法证换证工作
对全部干部职工持有的执法证进行年度审核,按照通知要求新执法证对执法人员身份作了严格要求,根据证件申领的相关要求梳理本单位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名单以及所需材料,讨论预查后分批录入执法人员信息。除个别人员面临退休自愿放弃外,符合条件的原执法信息已经上报申领新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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