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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旌阳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统筹推进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疫情防控,以钉钉子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实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良好开局。
一、环境状况
大气环境质量:2021年,旌阳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4天,优良天数比例83.3%,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其中优117天,占32.1%;良187天,占51.2%;总体污染天数比例为16.7%,其中轻度污染48天,占13.1%;中度污染12天,为3.3%;重度污染1天,为0.3%;污染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36天,占总污染天数的59.0%;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23天,占总污染天数的37.7%。PM2.5年平均浓度为3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
石亭江旌阳区段水质质量状况:石亭江旌阳区段2021年水质类别为Ⅲ类,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2020年水质类别为IV类,主要污染物为总磷。与2020年相比,2021年水质状况明显改善。
绵远河旌阳区段水质质量状况:绵远河旌阳区段2021年水质类别为Ⅱ类,总体水质状况为优;2020年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与2020年相比,2021年水质状况明显改善。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2021年全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为54.8分贝,声环境质量处于二级(“较好”)水平,较上年(52.4分贝)上升了2.4分贝,总体保持稳定。
饮用水:2021年,对全区3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了监测,其中6个地表水型水源地,25个地下水型水源地。地表水型水源地所测项目全部达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地下水型水源地所测项目全年达标率为96%(地质原因除外)(达到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
二、 措施与行动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突出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坚持多点发力,协同推进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污染整治。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一厂一策”综合治理10家,完成VOCs废气末端治理技术升级改造2家,规范化管理砖瓦企业13家,淘汰轮窑砖瓦企业3家,动态清零“散乱污”企业4家,开展柴油货车尾气路检 982台、抽检非道路移动机械153台,处罚超标车辆82台,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六必须六不准”,加大道路洒水清扫保洁力度,全力抓好秸秆禁烧,积极响应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推进砖瓦企业轮流停产减排,启动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二是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常态化开展巡河、查河,及时反馈问题,跟踪推进问题整改,完成排污口排查、溯源,设立标识标牌8个,完成企业污水收集管网建设5.8公里,加强7个污水处理厂(站)运维管理。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西郊水厂应急地下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实施。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2个和600人及以上的聚居点生活污水治理4个,全区56个行政村(含涉农社区)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持续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化肥、农药实现减量增效。
三是坚持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开展涉危行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检查指导企业72家。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处置全过程管控,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193家。组织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7家,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完成6家企业关闭搬迁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四是顺利完成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集中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完成自查问题整改41个。集中开展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回头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促整改问题8个。高标准、严要求办理督察组交办信访件,督察组共交办我区59件信访主办件,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销号58件,阶段性整改办结1件。
(二)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严把环评审批关,积极指导帮助企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项目预审制、承诺制及豁免制,完成23个新、改、扩建项目的审批。全面推行“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新发、变更排污许可证84个。
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以开展涉重金属、涉危废企业专项检查等7项专项行动为重点,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企业监管。综合采取夜查、暗查等方式加强检查力度,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立案31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7件,处罚金额111.97万元,实施查封扣押4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犯罪线索1件,区公安分局进行立案侦查,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7名。
三是加强应急与信访工作。督促指导环境风险企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编制、备案工作,全年共完成辖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55家。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抓好源头风险防控,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我区生态环境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我区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及时办理各类环境问题群众信访投诉282件,受案办结率100%。
四是进一步深化环保宣传教育。通过各种网络媒体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四川新闻网、旌阳公众信息网共宣传报道100余条。利用“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等,多维度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组织开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固废填埋项目等环保设施向公众集中开放活动11次,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普及,推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公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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