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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成都市体育局印发了《成都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社会培养基地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对“成都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社会培养基地”的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印发的背景和原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国办发〔2019〕40号)、《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体青字〔2017〕99号)、《成都市建设世界赛事名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成办发〔2019〕32号),积极引导并支持成都市社会体育组织培养竞技人才,转变竞技体育发展方式,形成“校园为基础、体校建阵地、社会作补充、职业提质量”的“四线并行”的多元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新格局,完善我市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我市的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助力成都建设世界赛事名城,按照鼓励社会机构积极投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体育训练,促进我市竞技体育水平提升的原则;建立协同发展机制,在训练管理、组队参赛及技能培训等方面确保社会机构的同等权益的原则;以我市项目布局为导向,突出重点发展项目、新兴时尚项目和支持发展项目,以项目类别提供专业指导的原则;选择成绩优异的社会机构重点扶持,并选取具有潜力的社会机构精心指导,促进我市社会机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水平全面提高的原则组织开展对“成都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社会培养基地”的申报、评定工作。 二、《办法》适用对象 在市、区(市)县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面向社会开展青少年体育训练业务的社会机构(包含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企业等体育培训机构)。 三、申报流程 (一)各社会机构应填写成都市体育局统一制定的《成都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社会培养基地申报认定表》,并附申报报告及有关材料,在申报期限内向办训运营所在地的区(市)县体育行政部门进行申报。 (二)各区(市)县体育行政部门结合申报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提交的《成都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社会培养基地申报认定表》及有关佐证材料进行核实、筛选、初审,将初审结果综合排序,并加盖公章扫描材料原件后统一报送至市体育局。 (三)市体育局组织专家开展复审统评工作,以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评分并进行排序。 (四)市体育局按照专家复审结果,择优确定候选单位,并经过公示且无异后,由市体育局统一命名为新周期的“成都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社会培养基地”。 四、特别声明的有关事项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如市体育局出台新的政策,从其规定,原《成都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社会培养基地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成体办〔2021〕21号)同时废止。 (该文件的解读机构为成都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解读人:陈栩偈;联系电话:61885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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