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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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总工会下拔的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补助资金和内江市总工会《资金交办单》的相关要求,该项目资金用于补助相对困难职工。按照《四川省总工会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医疗救助不超过有效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且每户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已安排使用的收回央财资金、省财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省总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对不足部分申报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经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后,对威远申报的4户医疗救助困难职工(农民工)按照0.3295万元的标准分配医疗救助资金,同时按照省总工会《2021年度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下拨和使用通知》中“开展生活救助项目使用的资金,原则不低于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总额的70%”的要求,建议拟对4户申报医疗救助的4户困难职工(农民工)按照户均7200元标准分配生活救助。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补助资金发放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广大职工的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 0832-8228941 >0832-8228941
联系人: 罗利英 丁 林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补助资金发放人员名单公示表
威远县总工会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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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公示(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docx下载
- 附件2:公示表.xls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