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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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推进全省节水型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0〕1332号)要求,经高校自愿申报、自评推荐,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评定,拟确定以下24所高校为“节水型高校”,经商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28日。
通过省级验收的高校名单(共13所): 西昌学院、西南石油大学(成都校区)、四川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四川工商学院(郫都校区)、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四川农业大学(温江校区)、四川警察学院、西南医科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李白河校区)、成都理工大学(成都校区)、西华师范大学、成都工业学院(郫都校区)。
通过市级验收的高校名单(共11所):
成都市(2所):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大学
德阳市(1所):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绵阳市(1所):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广元市(2所):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
乐山市(1所):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巴中市(1所):巴中职业技术学院
雅安市(1所):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眉山市(2所):四川大学锦江学院、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厅。
联系人:李永丽
联系电话:028-86941726 >028-86941726
四川省水利厅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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