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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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
申请人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如对审查意见(不含复审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按川建审发〔2014〕460号文件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诉材料,于2021年12月31日17时前完成网上申诉工作;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系统不再受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申请人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有举报的,须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公民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并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对匿名、冒名等无效举报恕不受理);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应加盖公章并告知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简阳市射洪街道射洪路南段268号,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 编:641400;联系电话:028-27225872
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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