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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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中医药管理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遴选第一批四川省中医药文化传承基地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函〔2021〕21号)要求,在各地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省中医药局、教育厅联合组织专家开展资料初审、实地考察、会议推荐,拟认定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小学校等7家基地为“第一批四川省中医药文化传承基地”,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中医药局办公室、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中医药局办公室王文凭,028-86523787 >028-86523787
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冯艳,028-86115835 >028-86115835
电子邮箱:335907718@qq.com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23日
第一批四川省中医药文化传承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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