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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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2021年巴南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
工作中拟认定为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的
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和《重庆市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我局拟将巴南区无复垦义务人或部分政策性关闭矿山(详见附表、附图)认定为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30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023-66220213)。
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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