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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经信发〔2022〕5号 浏览量:45
区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关于印发〈渝中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中经信发〔2021〕88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渝中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渝中区企业技术中心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注册地在重庆市渝中区的企业所建立和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4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放宽到2400万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核心技术服务的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放宽到1600万元)。
3.企业在本区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4.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5.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20万元,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区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6.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全区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24人。
7.具有较完善的研发、试验和检测等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40万元。
8.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1)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2)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认定的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1.资料报送。申请2022年认定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编写《渝中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填写《渝中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4),将所有申报资料胶装成册并刻录光盘(一式两份),经企业负责人在《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上签字同意并盖章后,于2022年3月14日18:00前将纸质材料和光盘报主管部门初审。
2.主管部门初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查通过后,在《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上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于2022年3月21日18:00前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纸质材料和光盘一式一份)报送至渝中区经济信息委。
(二)认定程序
1.区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评。
2.区经济信息委会同区财政局、区税务局依据国家、市级产业政策和初评结果等进行综合审查后,按相关程序确定2022年渝中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名单并授牌。
三、有关要求
按照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相关要求,从今年起,取得区县级企业技术中心资质将作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质认定的申报前提,并作为创新类项目资金支持的优先条件。各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上报和审查工作。申报单位须对所上报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取消其渝中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资格,两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
联系人:杨榛,63765804,18217555787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211号人民政府办公楼5栋306
附件:1.《渝中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渝中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渝中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4.企业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要求
重庆市渝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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