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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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33号)及原自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自安监矿〔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考评,荣县人和瓷泥厂等4家矿山基本达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规定要求。现将2021年度第一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1.荣县人和瓷泥厂
2.荣县三丰沙石建材有限公司
3.自贡齐创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楠木白石厂
4.自贡齐创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友建白石厂二采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于7日内以电话、书面形式向荣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反映。
联系人:王跃 联系电话:6205900
荣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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