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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55号)等规定,经调查,干坝村6社01号采石厂、万缘村16社02号采石厂、干坝村4社10号砖厂等3个矿山无法确定复垦义务人,因此认定为历史遗留矿山。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重庆市江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3-67857156。
认定历史遗留矿山信息表
序号 |
图斑编号 |
矿山名称 |
坐落 |
中心经度 |
中心纬度 |
图斑面积 (平方米) |
关闭类型 |
1 |
ZJ5001052021002001 |
干坝村6社01号 采石厂 |
江北区五宝镇干坝村 |
106.8431 |
29.5855 |
1585 |
历史遗留 |
2 |
ZJ5001052021003001 |
万缘村16社02号采石厂 |
江北区五宝镇万缘村 |
106.8610 |
29.6231 |
2488 |
历史遗留 |
3 |
ZJ5001052021001001 |
干坝村4社10号 砖厂 |
江北区五宝镇干坝村 |
106.8403 |
29.5975 |
2007 |
历史遗留 |
特此公告。
重庆市江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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