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政策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
申请人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如对审查意见(不含复审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按川建审发〔2014〕460号文件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诉材料,于2021年12月24日17时前完成网上申诉工作;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系统不再受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申请人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有举报的,须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公民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并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对匿名、冒名等无效举报恕不受理);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应加盖公章并告知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简阳市射洪街道射洪路南段268号,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 编:641400;联系电话:028-27225872
附件: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审查意见一览表(第33号公示)
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
| 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审查意见一览表 |
||||
| 2021年12月第2批(第33号公示) |
||||
| 建筑业企业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申请事项 |
审查意见 |
| 1 |
四川骏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新办 |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同意。 |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