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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农发〔2021〕130号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取消杨胜秀等11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资格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我区高素质农民队伍管理,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及扶持办法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18〕11号)精神,需对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进行动态管理。区农业农村委、各涉农镇街对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进行了全面核查,经核查,杨胜秀等11人在2020年度和2021年度均存在产业经营状态差、拖欠土地租金等情况,已不符合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条件,应予取消认定资格。经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评审小组2021年8月18日讨论决定,对杨胜秀等11人取消认定资格,注销其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附件:渝北区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取消认定资格名单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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