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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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府办发〔2019〕1号)《关于印发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自财社发[2019]118号)《关于印发《自贡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放宽至6个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杨光庆等52人申请2021年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金额共520,000.00元,经贡井区就业局初审、并联合区人社局现场核查,符合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式时间为2021.12.10—2021.12.16,共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举报受理电话:
0813-3300711 >0813-3300711
0813-3218201 >0813-3218201。
自贡市贡井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
自贡市贡井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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