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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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奖励规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规定:“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 2019年郎华等7人当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符合嘉奖条件。现将补充嘉奖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0日。
个人嘉奖名单
(共7人)
公安局:郎 华
检察院:赵 朴、陈玉磊
发改局:杨仁贵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苏映海
八庙镇:张华阳
下两镇:程晓东
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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