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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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安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园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监测、推荐,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初步确定广安市农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43家企业为第九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现予以公示(见附件)。自公布之日五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联系电话:0826—2330839,邮箱:767204105@qq.com,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兴安中街324号,邮编:638000。
附件:广安市第九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拟认定名单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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