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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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弘扬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根据住建厅《2020年陕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安排,我县通过认真普查、充分调研,并征求各有关部门、镇办人民政府、建筑所有人的意见,确定将崔景岳烈士故居列为我县首批历史建筑。
现对确定的历史建筑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9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或来信反映,也可在本公示之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部门:住建局村镇科
联系电话:029-34422278 >029-34422278
旬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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