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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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松潘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潘县2021年度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奖励办法的通知》(松节领办〔2021〕22号)和《松潘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县级节水奖励的通知》(松节领办〔2021〕22号)有关要求,县级节水型企业已完成节水奖励申报材料的提交和评审,现将审核通过的拟奖励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务局办公室)反映。

松潘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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