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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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财办社〔2019〕175号)、《陕西省关于调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484号)、《关于调整部分健康养生产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和培训时长的通知》(汉人社函〔2021〕15号)、《关于实行“阶梯式”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通知》(汉人社函〔2021〕49号)、《关于组织开展汉中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的通知》(汉人社发〔2021〕4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略阳县兴洲智慧技能培训学校在我县开展的家政服务员(一期1班)专业49名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其中,培训后3个月内就业36人(就业率73%),补贴比例按150%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补贴,脱贫劳动力还享受培训生活交通补贴(公示信息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本公示期为7天(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据材料)向我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提供真实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916-4831601 >0916-4831601
地址:略阳县人力资源大厦10楼就业和社会保障股
附件:1.家政服务员培训合格人员名单
2.家政服务员培训后3个月就业人员名单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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