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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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在陕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21】19号)文件规定,我县坚持细化资审办法、严格审核程序、落实工作责任,通过“三审三查三公示”,认真做好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现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2021年12月8日----2020年12月15日
监督电话:029-34422363 >029-34422363
旬邑县考试管理中心
二0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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