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项目申报>项目详情

内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内江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内江市2021年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查看原文
申报结束 最高补助20万元
发文单位:内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地区:四川省/内江市 发布日期:2021-06-29
项目详情
申报详情

  内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内江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开展内江市2021年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 经信局,内江经开区经科局、内江高新区科经局,

  各县(市、区)财政局、内江经开区财政局,内江高新区财政局:

  为深入实施先进制造强市战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强工业”工作部署,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加快增长,现制定《内江市2021年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拟对全市部分重点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息进行补助,请你们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认真组织企业申报。

  内江市2021年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7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综合科

  联系人:马小飞,刘扬

  联系电话:0832-2024554

  二、市财政局经建科

  联系人:伍强

  联系电话:0832-2272515

  附件:1. 内江市2021年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额度控制表

  2. 内江市2021年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内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内江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9 日

  附件1

  内江市2021年工业企业流动资金

  贷款贴息项目额度控制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 贷款贴息资金额度控制金额 备注
市中区 90  
东兴区 50  
隆昌市 120  
资中县 60  
威远县 140  
内江经开区 105  
内江高新区 35  
合计 600  


  注:此表分县(市、区)印发,县(市、区)间可调剂。

  附件2

  内江市2021年工业企业流动资金

  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为缓解企业融资压力,激励企业多做贡献充分释放产能,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加快增长,特制定《内江市2021年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及重点

  贴息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对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工业企业,重点支持新兴产业企业、纳税大户以及其他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

  二、企业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税收解缴关系在内江市行政区域内,原则上2020年度纳税额同比为正增长或缴税额150万以上;

  (三)按照现行基准利率(4.35%)计算一季度利息额10万元以上(包含10万元);

  (四)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且对2021年全市一季度工业经济增长作出较大贡献(一季度累计产值5亿元以上且产值增长10%以上;累计产值1亿元以上且产值增长20%以上;累计产值1亿元以下产值增长30%以上)。

  (五)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

  (六)按时按质报送相关工作资料和各类企业财务报表。

  三、补助标准

  贴息补助资金按照“总额控制、择优扶持、定额补助”的原则。具体补助标准按照现行基准利率计算,一季度利息额10万元(含10万元)-20万元(不含20万元)企业补助10万元/户;一季度利息额20万元(含20万元)-30万元(不含30万元)企业补助15万元/户;一季度利息额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企业补助20万元/户。

  四、申报资料

  按照精简材料相关要求,为方便工业企业项目申报工作推进,申报资料简化如下。

  (一)内江市2021年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附后);

  (二)法人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银行贷款汇总表及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四)银行贷款到帐凭证(复印件);

  (五)真实性声明。

  五、申报程序

  按照简化流程相关要求,为方便工业企业项目申报工作推进,申报程序简化如下。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县级工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上报申报资料。

  (二)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申报指南》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提交书面审核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各县(市、区)应综合考虑企业的融资规模、纳税规模、对工业经济增长贡献等因素择优推荐。

  (三)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共同出具审核意见并附申报资料(一式两份),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网上公示并报市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六、加强组织管理

  (一)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负责做好项目审核推荐工作。

  (二)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及时对企业产值完成情况、贷款情况以及纳税情况进行核查,保存全部项目资料以及审核意见原件备查。

  (三)提供虚假申报资料企业,经查证属实后收回拨付县(市、区)资金,纳入市级以上工业项目资金申报黑名单,企业不得再申报任何项目资金,同时扣减县(市、区)今后年度市级工业发展资金支持额度。

  内江市2021年工业企业流动资金

  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

  

企业基本

  情况
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成立时间   企业类型  
注册地址    所属行业  
生产经营

  所在地
  法定

  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职工总数  
企业主要产品  
生产规模、及应用行业或领域  
生产经营

  状况
产值、税金
2021年1-3月工业总产值(亿元)

  
增速

  (%)
2020年入库税金(万元) 增速

  (%)
          
流动资金贷款总额   贷款银行机构  
填报人    联系电话(手机)  
申报补助金额(万元)  
电子邮箱    填报时间  
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意见   (加盖公章) 县(市、区)财政部门意见   (加盖公章)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内江市2021年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热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