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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杨凌示范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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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咸阳市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 发布地区:陕西省/咸阳市 发布日期: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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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详情

杨陵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区科普教育基地蓬勃发展,充分挖掘和利用社会科普教育资源积极参与、支持科普工作,促进科普资源共建共享,示范区科协决定,开展2021年度杨凌示范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7月7日-2021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范围

杨凌示范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范围主要是指在杨凌示范区区域内,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特定科学技术教育、传播和普及功能的场馆、设施或场所,并登记或注册的法人单位。

三、申报条件

杨凌示范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重视科普工作,具备开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将科普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

(二)具备一定规模的专门用于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固定场所;

(三)拥有主题内容明确、形式多样的科普展教资源;

(四)具备开展科普活动的专兼职队伍;

(五)能够保障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所需的经费。

四、申报材料及受理推荐方式

(一)申报材料

1.《杨凌示范区科普基地申报书》;

2.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场地和仪器设备等有关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4.科普工作管理制度、科普工作本年度和下一年计划以及近年科普工作总结、特色事迹介绍;

5.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或从事科普工作原始档案等相关证书材料。

(二)申报受理及推荐方式

1、科普教育基地采取层层申报和认定的办法。由杨陵区科协或所在协会推荐,填写推荐意见后报杨凌示范区科协,申报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报送电子版。

2、推荐单位的名称须和相应证件上的名称一致,并附推荐单位佐证材料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民政批复等)。

五、评审与表彰

(一)杨凌示范区科协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结合现场考察情况,确定评审结果。通过评审的单位,予以命名并进行表彰。

(二)杨凌示范区科协对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杨凌示范区科普教育基地的命名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结束后,经综合评估认定为合格,可被继续命名为杨凌示范区科普教育基地。

(三)取消资格。有违法乱纪行为,宣传邪教、封建迷信等活动,以及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经指出仍不整改的,将撤销杨凌示范区科普教育基地命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静

电 话:029-87038861

邮 箱:370342776@qq.com

地址: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438室

附件:杨凌示范区科普基地申报书.doc

杨凌示范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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