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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做好省级化肥、棉花、农药储备工作,按照四川省供销社制定印发的《省级化肥储备管理办法》《省级棉花储备管理办法》(川供经[2020]252号)和《省级农药储备管理办法》(川供经[ 2021]177号)规定(以下简称三个管理办法),经省供销社2021年第9次社务会议研究同意,现组织申报2021——2023年度省级化肥、棉花、农药储备承储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3:日18:00前。
二、申报要求
按照“三个管理办法”中,“承储企业基本条件及选定方式”要求,填报《四川省省级______ (化肥、棉花、农药)储备申请表》( 见附件,电子版请同时报送),并附“三个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必备材料,自愿申报。各市(州)供销社负责汇总本辖区申报企业的申请材料,审核后签署意见并盖章;省级社有企业申报,由省供销投资集团公司负责汇总申请材料,审核后签署意见并盖章。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社经济发展处。逾期报送,不予受理。因提供材料不及时、不规范、不齐全影响申报的,后果由申报企业自负。
三、其他事宜
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可靠性负责;各市(州)供销社、省供销投资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可靠性承担审核责任。如在申报中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 028-86623358;
电子邮箱: scgxyw310@126. com。
附件:四川省省级(化肥、棉花、农药)储备申请表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3:日18:00前。
二、申报要求
按照“三个管理办法”中,“承储企业基本条件及选定方式”要求,填报《四川省省级______ (化肥、棉花、农药)储备申请表》( 见附件,电子版请同时报送),并附“三个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必备材料,自愿申报。各市(州)供销社负责汇总本辖区申报企业的申请材料,审核后签署意见并盖章;省级社有企业申报,由省供销投资集团公司负责汇总申请材料,审核后签署意见并盖章。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社经济发展处。逾期报送,不予受理。因提供材料不及时、不规范、不齐全影响申报的,后果由申报企业自负。
三、其他事宜
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可靠性负责;各市(州)供销社、省供销投资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可靠性承担审核责任。如在申报中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 028-86623358;
电子邮箱: scgxyw310@126. com。
附件:四川省省级(化肥、棉花、农药)储备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