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内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工信部联产业〔2019〕218号),积极发挥工业设计的创新引领作用,推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建设,培育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力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根据《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1〕227 号)和《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发〔2021〕15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符合《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基本条件,重视工业设计发展,具备良好的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二)报送材料要求。申报单位需根据《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 2、附件 3)认真准备材料,并加封面、目录。申报材料应符合《办法》要求,按单位主体单独装订,一式四份并随附电子版报送至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申报主体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按时报送。各申报主体于2021年9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高新区工信局。省属企业可直接报送至省工信厅
二、联系信息
联系方式:029-88333711、029-81150306
邮箱:lizm@xdz.gov.cn
地址:都市之门A座1702室
附件 1. 陕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2. 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工业设计中心)
3. 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