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 政策名称 | 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
| 核心内容 | 一、青年艺术人才培训班项目资助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 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资助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 三、四川艺术基金依据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同时参考项目主体制定的项目预算核定资助资金。 |
| 扶持条件 | 一、资助范围 (一)青年艺术人才培训班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创作(编剧、导演、演员)类人才培训班;音乐创作类人才培训班;美术创作类人才培训班;艺术理论评论类人才培训班。 (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包括:戏剧编剧人才;音乐作曲人才;舞蹈、舞剧编导人才;舞台艺术表演人才;美术创作人才;文艺评论人才。 二、资助方式和要求 申报项目应是在获得艺术基金立项资助,完成立项签约后实施,且能够在2023年4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具体分为: (一)青年艺术人才培训班 1、项目设计要遵循高层次、小批量原则,体现灵活性、多样化特点,鼓励艺术经验的直接传授和在实践中提升艺术创作能力,围绕具体创作任务出作品、出人才。 2、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培养重在艺术实践和经验传授,注重提升专业技能、拓宽艺术视野和培养创新能力;青年理论评论人才培养重在培养能够围绕当下艺术实践开展艺术批评活动的人才。 3、四川艺术基金对青年艺术人才培训班的教师聘请、学员交通食宿、租赁培训场所和开展艺术实践活动等给予资助,承担项目的机构或单位须将资助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开支,不得向学员收取学费等其他费用,不得与自行举办的其他培训项目拼班、交叉。 4、本项目属于匹配资助,申报主体必须投入不低于1:1的其他资金。 5、对立项资助项目,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70%作为启动经费;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的资助资金。 6、承担项目的机构或单位应适度控制培训规模,原则上参加培训的学员不少于30名。面向全省或重庆地区择优遴选培训对象,本机构或单位内部学员人数不超过1/5,重庆学员人数不得超过1/5。学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员确定后,将名单及个人简历送管理中心备案。 7、对青年艺术人才培训班项目结项验收时提交的学员作品,艺术基金将择优组织开展出版、展览、演出等宣传推广活动。 8、承担项目的机构或单位应保证培训时间。原则上培训时间不少于两个月,且集中授课时间不少22天。培训可依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批次、分地域进行。 (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 艺术基金对立项资助项目,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7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的资助资金。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创作采风、资料收集、材料购置和作品录音录像、结集出版等与创作有关的支出。 三、申报条件 (一)青年艺术人才培训班申报条件: 1、项目主体为机构或单位(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9年1月1日前在四川省登记、注册,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文化单位、机构或社会团体均可申报。 (2)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教学实践资源、师资力量和设施条件,能够提供详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和已落实资金证明。鼓励艺术创作单位与艺术教育科研单位合作开展项目。 2、由多家机构或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家机构或单位作为项目主体进行申报。 3、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训项目资助、四川艺术基金青年艺术人才培训班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本类型项目。 4、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四川艺术基金立项资助的项目主体,在实施过程中如出现违反《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四川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的情况,且在该项目未通过艺术基金组织的结项验收前,其项目主体不得申报新的资助项目。 5、已获得或已申报本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的项目,不得申报本类型项目。 (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申报条件: 1、本项目主体为个人,需依托单位进行申报。 2、申报者和推荐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者应是在四川从事艺术领域工作的专业人才,由本人工作单位出具推荐意见。 (2)推荐单位应是2019年1月1日前在四川省登记、 注册,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文化单位、机构或社会团体等,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承担监管责任。 (3)申报者应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根本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每个申报者限申报1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6)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四川艺术基金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
| 申报材料 | 一、青年艺术人才培训班申报材料 (一)《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表》。 (二)同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三)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本年度1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 (四)已落实资金证明材料,由当地文旅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五)开展艺术人才培训项目的工作方案、完整课程安排、全部授课教师简介,以及与授课教师签署的协议。 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申报材料 (一)《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表》。 (二)推荐单位同级行政机关颁发的单位或机构登记、注册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三)申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者在四川上一年度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五)申报者曾在本领域获得专业奖项或参加过演出活动的,须提供获奖、参演证书清单及复印件,由申报者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六)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市级宣传或文旅部门党委的审读意见,并由相关领导机构审定。 (七)申报戏剧编剧人才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主体曾创作完成的作品2至3部和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故事梗概等。 (八)申报音乐作曲人才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主体曾创作完成的作品2至3部乐谱、音频或视频文件和申报项目的艺术构思、音乐小样及其乐谱。 (九)申报舞蹈、舞剧编导人才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主体曾编导创作的作品2至3部视频文件和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或部分排练视频。 (十)申报舞台艺术表演人才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主体曾演出的舞台艺术作品2至3部视频文件,其中至少有1部为本人单独表演的、不超过15分钟的作品,以及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或部分彩排视频。 (十一)申报美术创作人才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主体曾创作完成作品的照片5至10幅和申报项目的构思草图、初稿或作品小样的照片。 (十二)申报文艺评论人才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主体撰写且公开发表的2至3篇评论文章和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基本思路。 申报材料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通过网络提交,管理中心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请将完整的申报材料压缩后发送至邮箱scysjjbs@163.com(含所有附件材料,压缩包名标注项目类型和项目名称),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为图片和音频、视频文件的: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格式为JPG;音频文件格式为WAV或MP3;视频应完整清晰,可识别度高,格式为MOV、AVI、FLV或MP4,视频或音频压缩至1000M之内。请做好申报材料备份,申报材料一经接收概不退还。 |
| 申报流程 | 一、申报时间 本项目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申报,至3月31日截止申报。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28-86120184。系统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28-85353262、18782037835、18116595575。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平台(https://wlzj.tsichuan.com/), 注册登录后选择“申报艺术基金”,按要求填写《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二)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并纳入四川艺术基金申报项目库;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受理。 (三)对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管理中心按规定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使用。 |
| 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028-86120184。系统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28-85353262、18782037835、18116595575。 |
| 政策文件 | 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