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 政策名称 | 开展2021年度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 |
| 核心内容 | 一、引进人才安家补贴 (一)符合《目录》中Ⅰ类、Ⅱ类、Ⅲ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3000元/人·月的安家补贴; (二)符合《目录》中Ⅳ类条件之一的人才和符合《成都人才开发指引(2021)》中紧缺度3星的需求岗位及要求一致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2000元/人·月的安家补贴。 二、引进人才奖励 符合《目录》中Ⅰ类、Ⅱ类、Ⅲ类、Ⅳ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按本人年度上缴个人所得税的市和区(市)县级收入部分全额给予奖励。 三、企业引才补贴 按其年度支付给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服务费5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 (一)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企业聘用的,给予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 (二)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企业聘用的,给予每人6000元一次性补贴。 |
| 扶持条件 | 一、申请享受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引进人才奖励、企业引才补贴、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政策的企业,应与我市重点产业链及重点细分领域相符(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航空发动机、工业无人机、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新型材料、大数据产业、人工智能、绿色低碳产业、绿色食品等;现代服务业:金融业、物流业、会展业、文创业等;都市现代农业:现代种业等)。所引进的人才应符合《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目录》,详见附件1)。 二、企业引进的人才须从本市行政区域外首次引进(含在蓉高校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且在蓉工作),引进人才时间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时间为准。 三、申请享受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政策的,所获职称应为通过评审取得(不含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取得的时间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市(州)及以上人社(职改)部门通知批文时间为准。同一个人且同一专业技术职称级别的,不重复享受补贴。企业发放内部使用的职称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权在蓉央企或国企直接发放的职称证书除外)不属于本申请办理范围。 四、已享受引进人才奖励补贴且未满三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之后年度不需重新申报,由企业在每年2月22日前将其在职情况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汇总,提交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区(市)县人社部门凭借申报并通过的当年度人社部门与财政部门印发的文件进行兑现。 |
| 申报材料 | 企业按申请类别填写提交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并装订规范(纸质件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一、企业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申请安家补贴和奖励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成都市企业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2); (二)企业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成就材料、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引进人才《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二、企业申请引才补贴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成都市企业引才补贴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3); (二)企业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成就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企业与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引才协议、费用支付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 三、企业申请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成都市企业人才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4); (二)企业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人才的身份证、职称评审通过文件、职称证书、聘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所获职称证书属非成都市本级人社部门发放的,还须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权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 |
| 申报流程 | 一、企业需于2022年1月4日(星期二)至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期间,向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递交申报材料,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二、各区(市)县人社部门于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前,将初审合格的本地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32404室)。 |
| 政策文件 |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1〕11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