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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载体运营服务补助申报指南-2022年成都市第二批科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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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最高补助100万元
发文单位: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发布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日期: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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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详情
政策名称 创新创业载体运营服务补助申报指南-2022年成都市第二批科技项目
核心内容

一、我市本地运营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按综合评价结果A类(优秀)、B类(良好)、C类(合格)分类分级给予其运营机构最高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

二、我市机构在域外创新创业活跃地区运营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择优给予其运营机构最高100万元补助。

扶持条件

一、补助对象

纳入我市管理范围的市级、省级、国家级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包括我市机构在域外创新创业活跃地区运营的众创空间、孵化器)。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重点支持产业功能区内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创业载体的运营或管理主体;

(二)孵化场地属租用、合作及无偿使用的,申报时须保有2年以上场地使用期限;

(三)同一运营主体运营多家已纳入我市管理范围载体的,只能选择其中一家进行创新创业载体运营服务申报;

(四)同时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1.本地运营载体运营服务补助申报单位运营的载体须为纳入我市管理范围的市级、省级、国家级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

2.我市机构在域外运营载体运营服务补助

(1)纳入我市管理范围的域外运营的众创空间、孵化器;

(2)我市机构拥有创新创业载体股权超过50%;

(3)每年为我市引进人才、团队、项目,在蓉新注册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少于10个。

申报材料

提示: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一、本地运营载体运营服务补助

(一)成都市本地运营载体运营服务补助申报表(2021年度数据);

(二)附件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

2.申报单位孵化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3.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均需加盖公章);

4.上年度新增入驻企业(团队)的入驻协议,营业执照,高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企业资质证明;

5.新增毕业企业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6.上年度减免房租情况证明材料(通知、清单等)(据实提供);

7.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简报、活动照片、参会签到表(据实提供);

8.申报单位自有孵化资金及孵化资金使用案例证明(如:投资证明文件等)(据实提供);

9.上年度新增申报单位与中介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合作协议(据实提供);

10.创业导师(聘书、双方签订的协议)、专职孵化人员(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社保或劳动合同)相关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11.其他证明材料。

二、我市机构在域外运营载体运营服务补助

(一)成都市机构在域外运营载体运营服务补助申报表;

(二)附件材料:

1.本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

2.域外运营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

3.股权结构证明材料(验资报告、章程、工商信息、出资证明等);

4.域外运营载体的场地证明(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

5.域外运营载体获得所在地市级众创空间、孵化器认定的批文;

6.所有入驻企业(团队)的入驻协议,营业执照,高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企业资质证明;

7.域外孵化项目或企业接受孵化服务及来蓉注册企业的证明材料(域外孵化项目或企业签署的孵化协议,在异地缴纳房租、社保等证明,在蓉注册的营业执照等);

8.引进项目或企业在蓉纳税情况的证明材料;

9.自建或联合设立孵化基金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据实提供);

10.创业导师(聘书、双方签订的协议)、专职孵化人员(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社保或劳动合同)相关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11.域外开展的宣传成都的创新创业活动简报、活动照片、参会签到表(据实提供);

12.其他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申报流程

一、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链接)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申报书所要求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中“盖章签字页”统一要求如下:申报书“封面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申报单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申报审查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如有联合申报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联合单位公章,推荐单位暂不盖章;以上页面盖(签)章后均扫描为pdf并上传至附件“盖章签字页”栏),提交成功后,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三)项目审核

项目推荐单位、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

(四)材料报送

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二、申报时限

(一)定期申报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申报时长50天,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完成申报的我局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日17时;推荐单位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7日17时;市科技局(含窗口)对评审类项目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17时。

提示: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节审核意见,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二)限时审核

申报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提交成功后,后续各审核环节的审核时限要求如下:项目推荐单位不超过2个工作日(含),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不超过1个工作日(含),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核评审类项目不超过2个工作日。以上审核时限不含退回修改后再次审核时间,退回修改后的再次审核时间重新计算,审核时限不变。


联系方式

一、项目指南咨询

业务处室:成果转移转化与创新创业服务处联系电话:62788673、85235861

二、申报流程咨询

申报流程请咨询市科技局政务窗口联系电话:86924834

三、技术支持咨询

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部门联系电话:65575919

政策文件 创新创业载体运营服务补助申报指南-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成都市第二批科技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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