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区内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管理机构或法人单位 :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43号),按照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申请房租减免奖补资金的通知》和市工信局《关于组织申报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申请房租减免奖补资金的通知》(市工信发〔2022〕15号)要求,尽快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免政策,现对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为中小微企业减免疫情期间房屋租金和物业费用的给予资金奖补,现就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奖补对象为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管理机构或法人单位。
二、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
申报条件:一是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入住中小微企业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二是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管理机构因疫情影响给予入住企业房租和物业费减免。
奖补标准: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属同一管理机构或法人单位,仅享受一次奖补;对减免资金总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奖补10万元,低于10万元的申报单位按实际减免金额奖补。此次奖补资金项目不影响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三、申报程序
请符合奖补资金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于2月22日下午5点前,将落实减免政策的文件、减免协议和收支凭证等相关明细等证明资料,会同附件1-3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5份)报送至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将汇总表WORD版和整本申报材料盖章版PDF发送至指定邮箱,或用U盘拷贝,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电 话:81155301、81156317
地 址:都市之门A座1702室
邮 箱:qiaoj@xdz.gov.cn
附件1: 汇总表
附件2:协议(凭证)清单明细表
附件3:真实性承诺书
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16日
- 附件1:附件3:真实性承诺书.docx下载
- 附件2:附件2: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书.doc下载
- 附件3:附件1:汇总表.docx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