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2022年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25日。
二、申报条件
申请设立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无不良信誉记录,企事业单位规模足以支撑博士后创新基地建设;
(二)具有专门的技术研究部门或科技开发机构,具有科学的创新基地管理办法,并与相关高校或科研院所签订合作协议;
(三)拥有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团队,具有理论创新或技术创新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四)单位设立专门的博士后管理机构,与博士后人员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和技术开发、合作协议,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保障。
凡建有市级以上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或同等水平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承担重大科研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单位,有博士生导师参与的科技创新项目单位,可优先设立。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填写《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设立申请表》(见附件),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重点突出,有据可查。参照《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评价指标》(见附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涉及协议、成果和财务数据的,请提供相应文件、证书和财务报表。
(二)所有申报材料需制作目录,佐证材料按表格填报和评价指标要求顺序附在最后,并认真填写《承诺书》(见附件)。以上材料经区人社局初审后,由申报单位加封皮胶印成册(A4纸大小,一式七份),同时报送盖章后的PDF格式电子版材料,并提供《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设立申请表》WORD版。
申报材料内容涉密需要单独注明。
(三)申报单位要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和电话:胡亚军 029-87326276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结东路6号1202室)
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