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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生态农场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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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日期: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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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生态农场建设,促进农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按照《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生态农场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2022年度生态农场创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合法诚信经营。主体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主体,登记注册5年以上。生产经营边界清晰,有合法的土使用权和经营权,证明文件齐全。无不良信用和严重连法记录,近5年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或生态环境破坏事件。

2.生态基础良好。农场主有较高的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农场土壤质量符合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产业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清晰,循环链条顺畅,主体农产品质量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近3年来承担过生态循环农业建设项目的优先考虑。

3.产业初具规模。主体土地集中连片,面积不小于30亩。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即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收入占比总收入50%以上,拥有自主品牌,初步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追溯系统。种植类申报主体原则上从西安市2021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中产生。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主体申报:4月7日-10日,由满足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审核上报:4月9日-15日,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并进行实地核验,确保申报材料数据准确、真实。经初审合格后,区农业农村局将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有关申报材料。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依据《生态农场评价技术规范》(NYT3667-2020)要求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后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审定,由省农业农村厅确定省级生态农场名单并进行发布。

(三)线上填报:申报主体通过线上系统填报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http://eco-farm.com.cn/apply),填报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是严把材料质量。各申报主体要按照生态农场建设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是按时报送材料。各申报主体要迅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按照省市申报名额分配,我区拟择优推荐2个申报主体。

联系人:甄富贵 联系电话:029-83973152

电子邮箱:ltqnyncj@163.com

附件:1.生态农场申报表.docx

2.生态农场申报主体信息采集表.docx

3.《生态农场评价技术规范》(NYT3667-2020).pdf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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