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项目申报>项目详情

【通知】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2022年第一批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项目的通知

查看原文
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日期:2022-04-02
项目详情
申报详情

为了促进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和示范社培育工作,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一批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2〕61号)精神,现就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合作社进行规范化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二是支持合作社创新经营方式,延伸产业链条,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三是支持合作社进行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四是支持合作社引进改良新品种、品牌建设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五是支持合作社发展互联网农业和数字农业;六是优先支持合作社发展粮食生产,进行粮食生产托管服务,为稳粮保供做出应有贡献。

(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提升

一是支持家庭农场从事规模化、标准化粮食生产,开展社会化托管服务;二是支持家庭农场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三是支持家庭农场发展互联网电子商务,开展品牌建设和宣传推荐活动;四是支持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主食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五是支持家庭农场自建或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建集中育秧、仓储、烘干、晾晒以及农机库棚、畜禽养殖等农业设施。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经营主体,应当符合项目要求相关产业发展和服务事宜。

2.项目主体无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经营活动无异常。

3.拟在2022年进行区级示范合作社认证的合作社可以申报。

4.符合以下条件的主体,优先考虑:

(1)区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2)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

(3)经营主体在示范带动当地产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营规模和经营管理水平高于辖区同行业。

(4)从事粮食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

5.2019-2021年已享受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补助资金和承担过省级财政合作社示范提升项目的合作社不纳入扶持范围。

三、有关要求

项目主体由各街办审核后推荐上报。各项目主体申报资料务必于2022年4月10日前报我局。提交资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明确实施单位、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计划、绩效目标、项目监管措施等)、绩效评价表、项目主体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示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联系人:程雷   联系电话:029-83879165

附件:临潼区2022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单位情况登记表.docx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日

附件下载:

热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