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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引导(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发改贸服〔2021〕1638号)和《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度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发改高技〔2021〕1582号)精神,现将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引导(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度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予以公告,请县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按文件要求,准备好上报资料,于10月30日12点前报送平利县发改局,我局将会同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按《平利县项目申报管理办法》提请县政府审定后上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联系人:陈浩 8419826
附件:1.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引导(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度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