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区科技局,各高新区、蔡家坡经开区、眉县经开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科区函〔2021〕396号)的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申报主体为:在陕西省内注册,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8年10月31日之前,符合《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认定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机构应按要求登录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管理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fhqqy),在线填报相关信息。
(二)相关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学习有关通知和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县区、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局,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出具推荐函及推荐表,连同申报材料于11月18日前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工业科。
2.请各县区科技局、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局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并对申报单位主体资质、场地面积、孵化情况等主要指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核。
3.申报单位应对填报数据信息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各推荐部门要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联 系 人:马 强 王琳美
联系电话:3260241
电子邮箱:gykj0917@163.com
附件:1.陕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