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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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动省内原材料工业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促进新材料创新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经研究,拟开展2022年度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销售奖励工作。现将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有色冶金新材料、高端能化材料、无机非金属及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等领域的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对列入《陕西省重点新材料产品目录》和解决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需求的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予以优先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高新区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无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网站查询情况为准。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二)申报单位拥有产品的核心技术,具备较强的开发和产业化能力;
(三)申报产品已完成产业化,处于市场应用初期,具有较好示范意义;
(四)申报产品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之间销售,累计销售额应达到300万元(以销售发票为准)。
三、申报资料
(一)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销售奖励项目申请报告(含申请表、汇总表、承诺书、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二)有关证明材料
1.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申报单位与用户方签订的正规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复印件;
3.申报单位核心技术证明材料(产品专利、专利授权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4.具有合法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2021年1-9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其他需要补充的有关证明材料。
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材料。
四、支持方式
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公示,按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补助,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申报要求
(一)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种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已获得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销售奖励的产品不予支持。
(二)申请表(Word格式)、汇总表(Excel格式)须提供电子版。
(三)网上申报须由企业录入省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网址:czyxmk.sf.gov.cn,内容应与纸质申报材料保持一致,注册登录后,点击“新增”,选择“省级专项—工业转型升级”填报,上报地区选择区县级 )。县(区)、市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网上审查通过后,提交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网上没有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1年10月26日12:00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胶印装订成册4份)报送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表(Word格式)、汇总表(Excel格式)和整本资料盖章版PDF,以企业名称命名后统一发送至邮箱。
电 话:88333711、81156317
地 址:都市之门A座1702室
邮 箱:qiaoj@xdz.gov.cn
附件:
1.2022年度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销售奖励项目申请报告(模版)
2.2022年度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销售奖励项目申请表
3.承诺书
4.2022年度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销售奖励项目汇总表
5. 2022年度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销售奖励项目绩效目标表
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21日
- 附件1:附件1-5.docx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