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原县2021年中央渔业补助项目申报公示
为了确保项目建设公平、公正,现就三原县2021年中央渔业补助项目申报公示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
三原县县域内渔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合作社、公司、企业等。
二、申报条件
1、养殖面积30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池塘。
2、办理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
三、补助环节及标准
中央渔业补助项目,主要内容为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处理达标,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由县农业农村局先确定补助对象和建设内容,待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按标准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亩2000元。
四、相关资料
各水产养殖经营主体递交验收资料内容如下: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复印件、施工照片(施工前、施工中、竣工等)、开户行证件(公户)。
五、补助程序
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根据申报主体条件,落实项目实施主体,确定建设内容,公示无异议后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待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后,提供上述相关资料、票据凭证,并在公示无异议后,拨付相关资金。
公示期限五天(2021年9月3日—2021年9月9日)
监督咨询电话:029-32282792 三原县农业农村局
附:三原县(2021)年中央渔业补助项目申请表
三原县(2021)年中央渔业补助项目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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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主体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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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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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养殖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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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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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村委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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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人民政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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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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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单位(个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内容真实,若因提供虚假资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个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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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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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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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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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集中连片养殖池塘300亩以上,办理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