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猕猴桃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
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千亿级果业等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1〕49号)、《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省级果业等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1〕217号)文件精神,支持我县建设猕猴桃高质量发展示范县,现就有关猕猴桃高质高效示范园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猕猴桃高质高效示范园建设,重点支持人工授粉、绿肥种植、秸秆覆盖、水肥一体化、棚架改造、果园机械购置等环节。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猕猴桃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优先支持获得市级及以上认定的优秀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2.猕猴桃高质高效示范园园区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50亩,进入丰产期,基础条件好,栽植管理规范;
3.猕猴桃高质高效示范园经营管理理念创新,技术先进适用,市场竞争力较强具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
4.猕猴桃高质高效示范园原则上亩均效益高出辖区内平均水平30%以上,形成区域性的特色果业集成技术的示范案例;
5.项目实施主体在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乡村振兴战略中有积极作用;
6.项目申报单位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合法,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三、项目补助方式
果业发展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资金补助,项目建设单位按照1:1比例配套自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接到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按照规定程序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四、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向周至县特色产业中心提出项目申请,周至县财政局、周至县特色产业中心联合对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下达项目计划文件。
五、申报资料
1. 项目申报单位提供附件1(2021年周至县果业发展项目申报表)(盖章确认);
2. 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绩效表(附件2)、连续两年度财务报表等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装订成册,于2021年8月29日下午5点前报送周至县特色产业中心产业发展科,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苟胜利
联系电话:029-87151928
附件1:2021年周至县果业发展项目申报表
附件2:绩效目标申报表
周至县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