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县各类企业及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见习工作,开发见习工作岗位,提升就业能力,积累工作经验,促进其尽快就业,依据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榆林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21〕446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定边县行政区域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自愿开展见习工作,遵守见习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拥有健全的法定成立手续且正常运营,能够自主决定接收人员见习并具有独立财务;
(三)能够提供适合毕业生的见习岗位,安排专人负责见习工作;
(四)有完善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工作计划和专业见习指导老师;
(五)能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六)能够按规定为见习人员申请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垫支见习生活补贴,及时统计报送见习数据;
(七)符合见习工作的其他规定。
三、申报程序
具体认定程序:
①资料提交―②资格初审―③实地考察―④报送审批―⑤认定公布
(一)符合青年见习单位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向我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榆林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
2、榆林市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附件2);
3、法定注册登记资质证照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榆林市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附件3);
5、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承诺书(附件4)
6、单位简介、单位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章制度、提供给见习生的岗位介绍(每个岗位必须有详细的介绍并且要有固定的指导老师负责对见习生日常指导)以及相关指导老师的师资队伍的情况说明。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3月16日。打包所有文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583305010@qq.com
(二)资格初审、实地考察、报送审批
收到申报资料,我单位完成资料初审,同时对申报单位的经营场所(主要指见习岗位工作地)、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岗位需求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将初审考察意见,报送县人社局审批。
(三)认定公布
县人社局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给予审批,同时在政府网公布见习单位认定情况。
四、政策支持
(一)青年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
(二)见习单位通过提供见习岗位吸纳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可以优先深入考察了解毕业生及失业青年的综合素质,扩大选人视野,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建立较为稳定的人才输送渠道;
(三)见习单位连续三年经考核优秀的可申请当地人社部门颁发的“定边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牌匾;
(四)经我单位确认、备案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见习补贴,并使用银行卡发放的方式按月为见习生员发放补贴;
(五)见习期结束后,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达到50%以上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每人2000元;
(六)见习单位符合大学生创业贷款条件的予以优先报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长久
联系电话:18966997147 电子邮箱:583305010@qq.com
联系地址:定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环路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二楼)
定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2年3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