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区科技局,宝鸡高新区、凤翔高新区、蟠龙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进行转发。请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做好辖区内研发机构的培育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陕西省新型研发机构组建认定工作指引>
一、组织申报
各县区、各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各申报单位按照材料清单做好陕西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二、申报时间
采取“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对我市符合条件的单位,市科技局将常年向省科技厅进行推荐。
三、材料报送
通过初审的材料,由各县区、各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出具推荐函,报市科技局进行备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工业科技科 马强 王琳美
联系电话:0917-3260241
邮箱:gykj0917@163.com
附件: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型研发机构组建认定工作指引的通知》.pdf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