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2022年重庆市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持续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依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财办建〔2021〕37号),现就申报2022年重庆市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
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县聚焦本地1-2个特色优势农产品,推进1-2条完整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通过整合农产品上下游供应链资源,积极发展产加销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实现农产品供应链提质降本增效。
1.补齐产后商品化处理短板。围绕确定的特色优势农产品,在产地、园区或基地建设(或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集配中心、冷库、仓库等设施,配备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干、分级、包装、质检、冷藏等设备,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
2.完善冷链物流设施。围绕确定的特色优势农产品,完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冷链物流分拨中心、具有冷链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推动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推广农产品产地预冷技术。推动冷链物流信息化。
3.拓展直销网点。围绕确定的特色优势农产品,支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设立直销网点,发展直供直销、网订店取、连锁配送等模式,形成以农批对接为主体、农超对接为方向、直销直供为补充、线上交易为探索的多种产销衔接流通格局。
4.加强供应链主体培育。围绕确定的特色优势农产品,大力培育和引进种养、加工、流通一体化的供应链龙头企业和“链主”企业,发挥骨干带动作用,优化农产品供应链领域分工,实现集约协作发展。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规范化、品牌化和标准化发展。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促进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产品生产主体、农户之间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引导“链主”企业采取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为供应链内其它企业提供技术、信息、农资、购销等多种服务,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跨区域农产品供应链龙头企业培育项目。
立足重庆山地特色农业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产品优势,培育壮大发展基础好、市场覆盖面广、辐射带动作用大、市场竞争力强的加工、流通、销售一体化的跨区域农产品供应链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直采直供基地和订单农业,建设产地仓或产地集配中心,建设预冷、保鲜贮藏等设施,以直营、加盟等方式开设农产品连锁经营销售网点,不断提高重庆特色优势农产品集中经营度,扩大产品品牌影响力,提升重点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农批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提升重点区域性农批市场公益功能。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试行)>的通知》(商办建函〔2015〕693号)要求,完善公共加工配送中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检验检测中心、消防安全监控中心、废弃物处理设施等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进一步增强公益功能。
(四)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
1.推动建立规模适度的预冷及低温初加工、保鲜贮藏等设施,推进流通型、移动性、共享型冷链设施建设,推广应用节能型冷藏设施。
2.推动完善冷链加工服务功能。引导建设冷链加工配送中心、中央厨房、生鲜电商集配中心,不断增强农产品流通主渠道冷链服务能力。
3.推动农产品冷链技术装备标准化。鼓励使用标准化叉车、地牛、货架等装备,推广使用可循环标准化托盘及周转箱,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五)产地流通设施建设项目。
1.推动产地集配中心、产地仓等设施建设。在农产品主产区县建设规模适度的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产后商品化处理加工设施和产地中转仓库,配备清洗、烘干、分级、分拣、包装、冷链等设备。推动现有产地集配中心、产后商品化处理加工用房和产地中转库改造,提高产地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
2.开展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施试点。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因地制宜采购和使用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加工设施,推进移动共享服务试点。
(六)农产品零售网点建设项目。
1.推动农产品零售市场标准化改造。重点推动农贸市场、菜市场等农产品零售市场按标准开展基础设施改造,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冷藏保鲜、产品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提高便民惠民服务能力。
2.推动智慧菜市场建设。鼓励城区标准化菜市场推进智慧化升级改造,提高智慧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3.拓展农产品零售网点。支持农产品连锁经销企业以直营、加盟等方式,开设农产品连锁经营销售网点,提高农产品零售网点覆盖率。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支持方式。依据《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和《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渝商务发〔2021〕15号)等相关文件,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建设投资项目给予费用补助。
(二)支持标准。对市场主导投资项目,支持标准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对政府主导投资项目,情况确实特殊的,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
各类项目最高支持标准分别为: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1000万元/个(区县);跨区域农产品供应链龙头企业培育项目1000万元/个;农批市场改造提升项目500万元/个;新建或改造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设备项目200万元/个,农产品冷链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50万元/个;特色农产品集配中心、产后商品化加工处理设施、产地仓建设项目200万元/个,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备建设项目40万元/个,公益性农贸市场(菜市场)新建或改造项目50万元/个,智慧菜场建设项目40万元/个,拓展连锁经营网点项目100万元/个。
(三)资金拨付方式。支持项目和金额确定后,资金将预拨到有关区县,属地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项
目可控且业主单位承诺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实
施进度予以预拨付,切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三、申报主体和流程
(一)申报主体。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由相关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向市商务委申报;其他项目,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向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向市商务委转报。
(二)申报流程。项目申报材料原则上通过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提交,具体流程如下:
1.注册登录。项目申报单位在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113.207.106.31:8000/)注册后登录。项目申报使用管理手册可在“使用帮助”栏目中下载查看。
2.在线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规定填写申报材料,其中,附件3、附件4、附件5为项目的必报材料,可在线填写、保存和下载;其余对照《申报指南》中各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准备,并按规定格式上传。
3.在线初审。申报材料由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转报市商务委。
4.项目入库。经初审申报材料齐全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对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的项目,由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或项目申报单位提交到市商务委行政审批大厅(收件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南滨路162号能源大厦2栋;联系人:唐丹、龙永雪;联系电话:62661008、62661099)。
5.项目评审及公示。市商务委按规定及程序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对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的企业或单位均应满足以下条件:
1.应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支持跨区域联动项目建设,对在本地有符合要求项目的外地注册法人,以及在周边地区建设符合要求项目的本地注册法人,可在本地申报项目。
2.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并符合农产品供应链发展规划、支持方向和建设内容。
3.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同一建设内容同类资金不得重复支持。近三年被信用重庆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的企业和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
(二)优先支持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可给予优先考虑:
1.围绕区域性特色优势农产品实施的供应链建设项目。
2.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重点帮扶乡镇和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建设项目。
3.国家、市或区县认定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
4.与农村电商结合紧密且效果明显的项目。
5.2019-2020年农商互联、2021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支持项目实施较好、成效明显的区县或企业。
(三)分项条件要求
1.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
支持对象:有关区县(以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名义申报)。
条件要求:区县特色优势农产品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条件好、发展潜力较大、前期项目储备较成熟、工作推进积极;实施方案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目标明确、项目具体、措施有效、责任明晰、效应明显;建设项目投资来源有保障,建设期限符合要求。
2.跨区域农产品供应链龙头企业培育项目
支持对象:加工、流通、销售一体化的供应链龙头企业。
条件要求:以重庆1-2个大规模特色优势农产品为主营品类,具备完备的产供销一体化经营体系,在3个及以上区县自建或合作建立直采直供基地(种植规模3000亩以上或养殖规模8万头以上),与农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或农户签订长期稳定购销订单(订单规模5000亩以上或15万头以上),年度主营特色优势农产品销售额不低于2亿元;建设内容符合支持方向,建设投资有保障,建设期限符合要求。
3.农批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支持对象: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
条件要求:年交易额不低于1亿元,年交易量不少于5万吨;建设投资有保障,建设期限符合要求。
4.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
支持对象:农产品流通企业或农产品批发市场。
条件要求:新建或改造移动型冷库库容50吨以上,或者建设固定型冷库建筑面积1000㎡以上或库容500吨以上;建设投资有保障,建设期限符合要求。
5.产地流通设施建设项目
支持对象: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或物流(供应链)企业。
条件要求:年农产品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年农产品配送加工能力达到4000吨以上,项目建成后年产后商品化加工处理能力提高30%以上,产地仓库容量提升50%以上;建设投资有保障,建设期限符合要求。
6.农产品零售网点建设项目
支持对象:城区菜市场、乡镇农贸市场、连锁网点。
条件要求:新建的菜市场或农贸市场涉农产品经营面积不低于500㎡;改造的菜市场或农贸市场涉农产品经营面积不低于500㎡、近5年未获得过市级资金支持;拟改造的智慧菜场已实现标准化;生鲜连锁经营企业拓展网点5个以上且有效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
五、项目建设期限
2021年1月-2022年10月。
六、申报时间
单位、企业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商务委转报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7日。
七、申报材料清单
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向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项目所在地与企业注册地不一致的,向项目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3份,按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
1.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
2.项目实施方案。一是区县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本地区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情况,供应链建设现状,市场需求情况,重点结合拟支持方向,提出需要着力补齐的短板和弱项;明确建设目标及绩效考核指标、建设内容、重点任务、建设周期及阶段建设目标,重点支持项目建设和投资明细,预期效果、资金支持方式,资金管理、工作机构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其他需要上报符合实际需要的事项。二是企业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企业发展现状,农产品供应链经营状况及设施情况、存在的问题,财务运行状况;企业采购及销售区域农产品供给和需求情况;企业农产品供应链建设的目标及绩效考核指标、建设内容、主要任务、建设进度及各阶段建设目标、任务,项目总投资及分类明细预算、资金筹措渠道、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预期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八、工作要求
(一)做好政策宣传。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吃透政策的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讲,进行精准深入的政策解读,让更多商贸企业明白资金支持方式、弄懂项目申报要求。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街道(乡镇)联动协作,深入摸排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项目申报,按照规定准备项目申报资料。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把好项目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规范、完整、真实。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需要补充完善资料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初审时应加强对绩效目标设置可行性和合理性的审核,对初审通过拟转报市级的项目,应加强绩效执行监控,争取推荐一批引领带动能力强、示范效果好的优质项目。
(三)确保按时上报。项目申报单位应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时间截止后原则上不再受理项目申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审核效率,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转报市商务委。
九、政策咨询和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具体政策请咨询县商务委规划发展科,联系人:董春玲;联系电话:75552015。
附件:1.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申报表
2.农产品供应链单体建设项目申报表
3.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4.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5.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