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6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的通知》(渝府发〔2005〕11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258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应按规定申报2021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及职工个人的工资,以确定参保单位及职工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现就统一申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基数及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在北碚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单位,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进行工资申报。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人员范围:2021年12月31日以前在本单位参保的人员。
(二)工资总额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职工应发工资总额统计。
(三)工资总额(即工资)的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规定的项目计算。
三、申报程序和方式
(一)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利用数字证书在网上进行申报。
(二)在“北碚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下载《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年度工资申报明细表》、《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汇总表》,携带签字盖章的纸质件和电子件到北碚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A区社保中心综合受理窗口进行申报。
(三)参保单位在进行工资总额申报前,应通过张榜公示或由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的方式,让每一个职工知晓其全年工资收入。张榜公示应在本单位公示栏或其他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其填报的《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汇总表》应有本单位工会负责人签字,没有成立工会的,由职工民主推举的代表签字。
四、工作要求
(一)各参保单位应在准确核对单位回盘信息基础上进行年度工资申报工作。用人单位发现职工基本信息(身份证号、姓名、户口性质等)、职工参保状态有误或人员多个社保编号等情况,请先维护信息后再行申报。
(二)各参保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职工本人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计算依据。参保单位应当如实申报参保职工缴费基数。对瞒报、少报的参保单位,我中心将重点稽核,并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重庆市北碚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