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完善科技创新基地体系,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根据《重庆市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19〕128号)规定,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启动2022年度重庆市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野外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申报领域包括生态学、地学、农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交通、能源及装备等。
二、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是在渝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其他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保证每年为野外站建设发展提供不低于20万元的运行经费;
2.面向重庆市战略需求和学科长远发展需求,遵循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和自然环境分异规律,具有典型区域代表性或领域代表性;
3.具有良好的科研实验和观测条件,具备对相关领域关键要素进行观测和实验的仪器和设施,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0万以上,科研集中用房面积200平方米以上。观测实验场地、基础设施用地应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具有未来30年以上的土地使用证明;
4.已正常运行5年以上,并具有连续5年以上的系统性观测实验数据;
5.具有较高的科学观测和实验研究水平,有能力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研任务;
6.野外站站长由依托单位在职人员担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团队,固定人员总数10人以上;
7.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前提下,承诺野外站的观测和实验数据、仪器设备设施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三、申报方式
1.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依托单位组织填写《重庆市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书》(见附件),确保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认无误后报送至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
3.材料报送。依托单位将盖章后的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连同光盘报送至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基础研究处。
四、注意事项
1.野外站名称。采用“地名+领域(学科)+重庆市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进行命名。
2.申报要求。申报的野外站研究方向不能与现有市级以上野外站研究方向重复,固定人员不能与现有市级野外站固定人员重叠。鼓励地理位置接近、领域类型相同、科学问题一致的野外站联合申报。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联合申报。
3.申报材料。(1)申报书及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两份;(2)不超过5分钟的反映野外站主要类型特征、工作和生活设施、仪器设备、实验室和观测场地等状况的录像和不超过10张的照片;(3)各野外站最近连续五年的试验观测数据(电子版);(4)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光盘。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5.市科技局将按照数据审核、现场考察、会议评审等进行评审,择优认定,请相关野外站做好准备工作。
五、联系方式
1.请将申报材料交至: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409室。
2.申报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易世雄023-67817170;张海坦023-67839361。
3.监督与投诉: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辛文辉023-67600056;
市纪委监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何传英023-67513576。
附件:重庆市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书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