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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巴南区中小微工业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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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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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平台公司,有关单位、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大会精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巴南区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现就做好2021年区中小微工业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方向

2020年,商业银行获得用于生产的流动资金贷款的中小微工业企业重点支持纳入专精特新培育库、获得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等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巴南区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2020年支付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总额,中型和小型企业10万元(含)以上,微型企业在5万元(含)以上

(三)申报贷款未获得其他市级、区级财政资金贴息支持

(四)申报时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以及未有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

三、补助标准

(一)贴息时限:202011日至20201231

(二)贴息标准4.3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LPR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户企业补助金额,中型和小型企业不超过50万元,微型企业不超过20万元已获得202026月疫情期间贷款贴息补助的企业,本次补助金额将扣除已获得的贴息补助金额。

四、申报材料

(一)巴南区中小工业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1

(二)巴南区中小微工业企业贷款情况明细(附件2

(三)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附件3);

(四)企业与商业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银行贷款到账回单(借据等)、全年利息支出凭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六)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主查询打印,打印主要页面)。

(七)企业如有“冲贷”还款,请将冲贷的原贷款合同附上,并在附表2注明。

五、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最迟20211012日前将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件一,表格发电子版)报送至区经济信息委(1403办公室,联系人:杨晓华,联系电话:66225035)。

(二)审核确定拟支持名单。区经济信息委牵头对申报材料的齐备性真实性和是否已享受贴息等进行审查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支持名单

项目公示。对拟支持企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企业按相关程序及时将资金拨付企业。

六、有关要求

(一)各镇街、园区要加强宣传和业务指导,提高政策知晓度,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

(二)各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虚假申报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

(三)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审核,防止重复、多头申报财政补助资金。

 

附件:

附件一.doc

附件二.doc

附件三.doc


 

                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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