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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金融支农政策,引导金融资本增加农业产业发展投入,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2021年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工作安排,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申报2021年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补助的通知》(忠农发〔2021〕311号)文件,决定对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和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包括全县50万头生猪产业一体化项目的经营主体),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养殖规模场(不包括全县50万头生猪产业一体化项目的经营主体)、猪肉屠宰和加工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所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进行贴息补助。现将忠农发〔2021〕311号进行公示,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按时申报。
一、公示期
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3日。
二、申报受理单位及电话
县农业农村委发展规划科,咨询电话:54256426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忠县财政局关于申报2021年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补助的通知》(忠农发〔2021〕311号)